母子三人哭作一團(吳章杰攝)
晨報訊(記者 劉凌)7000元!
這是一個母親賣自己一對兒女開出的標價!
小晨(化名)只有6歲,小天(化名)也不過
才12歲,兩人第一次隨母親來沈陽,身份竟然是“商品”。
兩個孩子的母親稱,“賣兒女的原因是湊錢交欠款贖回我丈夫!
現(xiàn)場 一對沉默的兒女
昨日上午,天陰。
小晨垂著頭蹲在沈陽青年公園的人工河邊,白色的臉,紅紅的眼睛。她身邊的哥哥小天手拿寫著“賣身贖父”的“賣身契”呆呆地看著妹妹,1個小時里,兩個人沒有主動吭一聲。
小天手中的“賣身契”上寫著:“大爺、奶奶、叔叔、阿姨,我求你們把我買走……自賣人:小天、小晨!
帶著小天小晨的是他們的母親王愛云,昨日上午,王愛云不停地向過路的人說著自己家庭的困難。
“這兩個孩子才這么小,真可憐,”市民魏先生說,“再困難也不能賣孩子呀!真不知道他們怎么想的。”
緣由 湊錢交欠款“贖夫”
“沒辦法,他們的父親被關起來了,需要7000元錢才能‘贖’出來,”王愛云說,“我家里窮,只能賣了孩子!
據(jù)王愛云介紹,小天小晨的父親叫姚偉,是鐵嶺西豐縣人,數(shù)年前因房產(chǎn)糾紛欠了別人7000元錢,由于無錢支付,被告上法庭,在法院判其還款后,姚仍未能執(zhí)行。
“4個月前,當?shù)胤ㄔ阂跃懿粓?zhí)行判決罪起訴姚偉,并把他關起來了,”王愛云皺著眉頭,“當?shù)胤ㄔ赫f,補上7000元錢就放人!
隨后,記者致電鐵嶺市西豐縣法院。該院院長閻春生表示,姚偉的確因拒不執(zhí)行判決罪被關押,不日將對此案進行審理,“就算馬上把欠款補齊,我們也不可能立即放人,只能從輕處理,畢竟在姚偉被關押前,我們已多次通知他要執(zhí)行法院判決,但他置之不理!
專家說法 賣子可判5年以下徒刑
“我知道賣兒女犯法,但沒有辦法呀!”王愛云攤著雙手一次又一次地講。
遼寧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佟連發(fā)對此表示,我國法律規(guī)定有生命的自然人是不能成為買賣對象的,因此買賣親生子女的行為本身就是一種無效的合同交易。
“同時,法律也規(guī)定了父母有撫養(yǎng)教育子女的義務,‘賣親兒’的交易如果完成,且造成嚴重后果,那么監(jiān)護人就觸犯了刑法,構(gòu)成了遺棄家庭成員罪,”佟連發(fā)說,“按《刑法》規(guī)定,負有撫養(yǎng)義務而拒絕撫養(yǎng),情節(jié)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這種違法行為會判刑的,你知道嗎?”記者問王愛云。
“沒這么嚴重吧!我只是為了‘救人’!蓖鯋墼普f。
按照王愛云的打算,她希望能夠在沈陽打短工,以此來維系在沈陽的花費。
“多可憐呀!孩子是無辜的!”路過的人聽到這事都在說。
“早上吃的餅,就吃了兩口,現(xiàn)在餓了,”小天低聲自言自語,“還是家里媽媽做的飯好吃!
“要是媽媽把你賣了,你就再也吃不到她做的飯了!”一路人聽到孩子的話后告訴小天。聽到這句話,小天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