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定西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強奸罪判處通渭縣常河鎮(zhèn)新集學校教師李廣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 2004年9月至11月,被告人李廣在通渭縣常河鎮(zhèn)新集學校任教并擔任四年級一班班主任期間,采用暴力、脅迫、誘騙、治病、輔導、批評教育等手段,先后將本校四年級、五年級的 23名幼女,叫到自己的宿舍進行了強奸。
2004年9月至11月,被告人李廣在通渭縣常河鎮(zhèn)新集學校任教并擔任四年級一班班主任期間,采用暴力、脅迫、誘騙、治病、輔導、批評教育等手段,先后將本校四年級、五年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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