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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德受審資料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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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德的妻子田雅芝正在黑龍江服刑 |
   新華社北京7月28日專
電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8日對馬德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馬德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經審理查明:1993年10月至2002年2月期間,馬德利用擔任黑龍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黑龍江省綏化地區(qū)行署專員、中共綏化市委書記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單獨或伙同其妻田雅芝(已另案處理)非法收受、索取他人錢款共計人民幣558.6萬元、美元5.5萬元,合計人民幣603.1857萬元。案發(fā)后,贓款已全部追繳。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馬德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情節(jié)特別嚴重。鑒于馬德在被審查期間如實供述了有關部門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罪行;檢舉揭發(fā)了他人涉嫌受賄的線索,已經查證屬實,有立功表現(xiàn),故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案情解讀
   兒子賬戶存錢2000萬
   馬德和田雅芝從來不在綏化當地存錢,他們的錢都存到了北京。
   從1999年開始,田雅芝就讓兒子馬立維在北京的銀行開戶。到2002年4月馬德案發(fā),在其兒子的賬戶里發(fā)現(xiàn)人民幣、美元、港幣共計2000余萬元。
   馬德案發(fā)前不久,馬立維按照其母旨意,將大量的定期存款轉存到一個用假身份證辦的“宋偉”的名下。因為銀行規(guī)定,每一筆轉存最高限額為9萬元,所以馬立維轉了100多次才將上千萬的錢款轉存完畢。
   家中裝錢信封數百個
   專案組在馬德家發(fā)現(xiàn)了幾百個用來裝錢的信封,光這些信封里剩下的錢,合起來就有上萬元!在馬德家,沙發(fā)底下、床單下隨手都能摸出錢來。
   據了解,專案組十幾個人在馬德家清點贓物就用了7天時間。
   辦案檢察長說,馬德受賄有這樣幾種方式:一是岳父母去世;二是兒子到北京上學;三是有病住院;四是調整干部;五是過年過節(jié)。無論是對個體戶還是對領導干部,馬德和田雅芝索賄受賄情節(jié)都是很典型的,根本不是像田雅芝所說,他們收錢是不得已,是沒有辦法。據《中國新聞周刊》
   背景鏈接
   建國以來最大賣官案
   馬德,現(xiàn)年55歲。1992年12月,馬德任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副市長,1996年11月任綏化地區(qū)行署專員,2000年2月任綏化市委書記。從1995年起,馬德利用職務之便先后收受多人賄賂及禮金,公然賣官鬻爵。2003年5月,黑龍江省委給予其開除黨籍、行政開除公職處分,將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馬德案是建國以來查處的最大“賣官案”,其牽涉的官員高達265名,其中包括原國土資源部部長田鳳山、黑龍江省原政協(xié)主席韓桂芝等,還包括綏化市下轄縣市半數處級以上干部,僅綏化市各部門一把手就有50余人。
   偵辦幕后
   病榻之上悟“貪經”
   通過提訊,檢察官了解到馬德犯罪的心理軌跡:馬德開始收錢時也害怕,因為他覺得收這么多錢“早晚得出事”。2000年11月,馬德因患腦血栓住院治療。馬德遭遇病患后,竟感悟出“人生短暫,禍福難料,不如在有生之年撈足了錢”。于是,病榻之上的馬德對下屬送來的行賄款欣然收下,此后更開始肆無忌憚地賣官斂財。
   馬德放棄自行辯護
   今年3月22日,馬德涉嫌受賄案一審開庭審理。庭審中,馬德對檢察機關指控的17樁罪行全部供認不諱,并放棄了自行辯護。馬德說:“我感謝檢察機關公正辦案。我出身農民家庭,是黨給我讀書的機會,讓我擔任干部,可是我做了對不起黨和人民的事,我愿意接受法庭判決,請給我一個機會!睋侗本┩韴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