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學時早已交了住宿費,但暑假期間一些大學生想留校住宿卻還得再另外交納住宿費。收費高校認為學生留校給學校造成一定負擔,收費理所當然。但山東省教育廳財務處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學校加收費用是不對的。
山東建筑工程學院的一名大三女生告訴記者,因為要上考研輔導班,暑假留校住宿。宿舍管理人員告訴
她暑期住宿按照每天3元的標準收費。此外,還要交納50元水電費押金,最終按用水量每立方2.60元、用電按0.62元計算,水電費押金多退少補。山東師范大學一名大二女生則稱,學生暑期住宿,不論時間長短,都要繳納100元的費用。記者調查發(fā)現,山東大學、山東經濟學院、濟南大學等學校則表示不收取住宿費。
山東師范大學學生公寓服務中心一名女工作人員稱,學校收取的80元(除掉20元押金)是水電費。學生暑期住在學校里要用水用電,理所當然要交一定費用。山東經濟學院雖然不向學生加收住宿費,但學院學生處的一名工作人員認為,從成本方面考慮,學生暑期留校,學校要提供水、電等方面的后勤服務,還要有專門的人負責管理、安全保障,這些都需要學校支付一定費用。而且,暑期是學校集中進行設備檢修維護的時間,學生留校會致使部分設施無法檢修維護,設備超負荷運轉,這都給學校造成一定負擔。
記者從山東省教育廳了解到,按照國家教育部的規(guī)定,學生入學時繳納的住宿費是全年的住宿費用。山東省教育廳財務處一名工作人員稱,高校暑期向學生收取住宿費用的事情應該不會發(fā)生,因為在暑假之前,教育廳曾專門召開會議向高校強調不準在假期向學生額外征收住宿費。而且,會議上還明確表示,一旦發(fā)生此類事件,教育廳將立即著手查實并解決這個問題。同時,該人士還呼吁大學生積極向教育廳、物價局反映學校征收住宿費的情況。
山東全誠律師事務所的魏律師認為,既然國家明確規(guī)定暑期高校不能向學生收取住宿費,那么部分高校的收費行為明顯屬于亂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