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主體】山東利津縣以撿破爛為生的青年農(nóng)民李俊民,8年來他先后收留過數(shù)百名患有精神疾病的流浪人員。他沒有萬貫家財,他創(chuàng)辦的“愛心家園”只能依靠自己的經(jīng)營收入和部分流浪漢的勞動收入勉強維持,質(zhì)疑之聲也因此而起。有人稱贊他的義舉,也有人懷疑他是把流浪漢當成牟利的工具(7月27日《北
京娛樂信報》)。 為了“愛心家園”能夠繼續(xù)生存下去,那些有勞動能力的流浪者和李俊民一起投入了勞動,想不到李俊民的名聲卻因此而受到了損害。 同住皂二村的一位婦女告訴記者,原來李俊民家比較窮,自從收留這些流浪漢后,日子才一天天好起來,現(xiàn)在已經(jīng)成為村里中等偏上的人家了。她不屑地說:“什么‘愛心家園’?我看是‘愛錢家園’。” 相同的聲音也從政府部門傳出。利津縣一些官方人士委婉地表達了這樣的觀點:因為李俊民利用流浪人員牟利了,所以,他的行為便不再是單純的獻愛心之舉。言下之意只有李俊民“裸捐”到底,才算得上是真正的獻愛心了。問題是,當?shù)孛裾块T有沒有盡到其應盡的職責?如果盡到了,那怎么會有流浪者出現(xiàn)在李俊民家中?在那些官員們紙上談兵式地討論李俊民的愛心是否“純潔”時,有沒有想過自己可曾為這些流浪者付出愛心?不知道那些義憤填膺地指責著李俊民應當“裸捐”的單位和個人,你們可曾為自己一毛不拔的鏗吝感到過羞愧?何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