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山東頻道7月26日電
山東省利津縣有位以撿破爛為生的青年農民,名叫李俊民,8年來先后收留過數百名患有精神疾病的流浪人員。他沒有萬貫家財,他創(chuàng)辦的“愛心家園”只能依靠自己的經營收入和部分流浪漢的勞動收入勉強維持,質疑之聲也因此而起。有人稱贊他的義舉,也有人懷疑他只是把這些流浪漢當成牟利的工
具。
李俊民的處境反映出民間救助的困境。
“破爛王”撿破爛也“撿”流浪漢
今年36歲的李俊民是利津縣汀羅鎮(zhèn)皂二村人。在村里他最早做起收破爛生意。1997年冬天,李俊民在撿廢塑料回家的路上,領回了第一個流浪漢。他回憶說:“他是個啞巴,30來歲,精神不正常。當時蹲在路邊,連凍帶餓都快不行了。”李俊民把他帶回家,給了他一些吃的、穿的,然后想打發(fā)他走。沒想到,那人硬是不肯走了。這位“啞巴”至今還留在李俊民家。
李俊民開辦“瘋人院”的消息隨之傳開。起初,只是李俊民自己往家?guī),后來,有些好心人看到流浪漢在街上瘋瘋癲癲的,沒人管,便打電話給他,問他收不收。迄今為止,連李俊民自己也說不清這8年來由他收留過的流浪漢到底有多少。一種說法,有近千人;一種說法,有六七百人。
李俊民自豪地將自己的家稱作“愛心家園”。原來在街頭上蓬頭垢面、瘋瘋癲癲的流浪漢,只要進入“愛心家園”就會開始一段新的生活。李俊民為他們理發(fā),洗澡,換上新的衣服,為他們蓋了宿舍、伙房,添置了電視機、卡拉OK等設備,抽煙的給煙抽,喝酒的給酒喝,主食雖然是幾乎雷打不動地每人每頓三個大饅頭,但逢年過節(jié),李俊民也為他們包餃子吃。
李俊民告訴記者,他收留過的流浪漢來自全國許多省份,能說出家庭地址來的,他就想方設法聯系他們的家人,讓他們領回家。有時,他也會親自把他們送回去。也有一部分人從他的家里重新走失,不知去向。到目前為止,有二三百名流浪漢經他幫助找到了家人,滯留在他家的仍有46人。
山東省莒縣長嶺鎮(zhèn)小莊子村村民史存凱,是李俊民收留過的眾多流浪漢中的一位。幾年前,史存凱在外出做生意時精神受到刺激,一度出走后便沒了下落,家人甚至懷疑他已不在人世。一個多月前,李俊民費盡周折才查到小莊子村黨支部書記家的電話,聯系上他的家人。此前,史存凱已經在李俊民家住了一個月。
流浪漢自救引爭議
如果李俊民能夠讓流浪漢們只是輕輕松松地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他就會毫無疑義地被人稱為“慈善家”甚至“圣人”。但顯然,他沒有這樣的經濟實力。除了自己經營廢品的收入外,要維持正常開支,他還需要他們的勞動收入。這使他得以繼續(xù)收留流浪人員,但他的名聲卻因此受到了損害。
李俊民得到了眾多流浪漢家人的贊揚,但他至今并未得到過官方的獎勵。利津縣民政局一位負責人直言不諱地告訴記者:如果李俊民不靠流浪人員創(chuàng)收,我們會全力支持他,但現在,我們對他既不能褒也不能貶。
皂二村一位婦女告訴記者,原來,李俊民家比較窮,自從收留這些流浪漢后,日子才一天天好起來,現在已經成為村里中等偏上的人家了,她不屑地說:“什么‘愛心家園’?我看是‘愛錢家園’!崩蚩h一些官方人士委婉地表達了這樣的觀點:因為李俊民利用流浪人員牟利了,所以,他的行為便不再是單純的獻愛心之舉。
李俊民告訴記者,他現在的處境真是騎虎難下。他當初并沒有想到,需要幫助的人會有如此之多。這給他造成了沉重的經濟負擔。他說:“這些流浪在外的人,真正很傻很傻的很少,他們有清醒的時候,如果有人主動幫他們一把,他們就能找到家。不管他們,我從良心上過意不去。他們的家人找到他們時,我也挺高興的。所以,我就一直要求自己再堅持幾天。”
流浪漢們有沒有為李俊民創(chuàng)造剩余價值?顯然,李俊民的說法和一些村民的說法相去甚遠。但有幾點是可以肯定的:一、李俊民收留的流浪漢中,有一些不具備勞動能力,他并不要求他們參加勞動。6月17日,有38名流浪漢被人雇走,8人留守,其中一位名叫“三毛”的流浪漢,是李俊民去年冬天收留的,十個腳趾全被凍掉,不能勞動,在家看電視。二、盡管流浪漢的身價較低,但他們并不太受歡迎,李俊民有時收費,有時不收費。前些年,村民對流浪漢心存畏懼,不敢用他們幫忙,F在,村民不害怕了,但還是覺得他們不頂一個人用。雇用一人,李俊民一般按每天10元的標準收費,如果雇主肯包下流浪漢們的吃喝,他就不再收費。三、沒人雇用流浪漢時,他們的開支全部由李俊民承擔。皂二村村民劉樹河說:“他要是不收這些人,有的人可能就不存在了。他養(yǎng)著那么多人,光吃喝一年得多少錢?這個季節(jié)有人用人,到了冬天沒人用,他也得管飯,生病鬧災的,還得給他們打針買藥,讓能干的出來干點活,貼補貼補,有什么不對?”
民間救助路在何方
利津縣民政局先后給李俊民送過兩批物資,總共有20袋面粉、20件棉衣和30床被子。李俊民對此并不滿意,他希望得到更多的支持。
對當地民政部門來說,如何對待李俊民的所作所為,的確是一個挑戰(zhàn)。2003年施行的《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規(guī)定,縣級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需要設立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站,但利津縣目前并沒有這樣的救助機構。辦法規(guī)定的救助對象僅限于在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對流浪在農村且精神有疾病的乞討人員如何救助并未作出規(guī)定,還是一項空白。利津縣民政局局長魏澄山認為,處理此事,他們面臨兩個難題:一是他們可以解決當地流浪人員的一時之需,但無力救助來自全國各地的流浪人員;二是如果李俊民不組織流浪漢勞動牟利的話,政府可以支持他,但他目前的做法讓他們感到為難。
對于李俊民的民間救助行動,專家、學者則給予肯定。山東大學社會學教授王忠武認為,對流浪人員等社會弱勢群體進行救助,應當是政府行為,但中國目前還沒有力量完全做到這一點。在這種情況下,李俊民為流浪漢們暫時找到了一個家,政府對他的公德意識應當抱有積極健康的心態(tài),給予他經濟和法律上的支持,同時,對其行為加以規(guī)范。法律專家、山東政法管理干部學院教授劉炳君認為,李俊民利用自力救濟的方式,把弱勢的人組織起來,解決自己的衣食住等困難,無論對流浪漢個人還是對社會來說,都是有益的。(記者
丁錫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