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同一個車隊的兩名司機因為一個巴掌上了公堂。近日,市南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打人司機為這一巴掌埋單,賠償同事74元。兩司機一個姓張,一個姓王,都是302路車駕駛員。2002年9月15日下午,雙方在營運過程中因超車、載客問題發(fā)生摩擦。下午4時,張師傅在體育館總站登上了王師傅的車,一番爭
吵后,張師傅朝王師傅臉上打了一巴掌。王師傅馬上掏出手機報警,并報告調(diào)度室。王師傅稱臉部被打傷,去青醫(yī)附院處理花費了74元。
對同事之間的沖突,王師傅本不想聲張,可當車隊領導找到張師傅調(diào)查此事的時候,張師傅不但沒有道歉的意思還矢口否認打過人。一氣之下,王師傅一紙訴狀告上法院,要打這個“一巴掌官司”。他要求張師傅賠償經(jīng)濟醫(yī)療費74元和一個月誤工費。法庭上,張師傅依然堅持沒打人,更不愿意賠錢。
法院認為,公民享有身體健康權(quán),雙方因瑣事發(fā)生爭執(zhí)本應妥善處理,張師傅否認打了王師傅,卻又不能提供證據(jù)證明王師傅的傷是自傷自殘行為造成的還是他人造成的,因此認定是張師傅打了人。判決張師傅賠償醫(yī)療費74元。(趙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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