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地利的一名公務員因為懶惰而被法院判處15個月的緩刑。據(jù)悉,這名公務員拿了3年的工資,但在工作期間卻沒有做過任何事情。上級曾五次警告他,如果他還不開始工作,他將被開除。在五次警告都未奏效后,有關方面開除了這個懶惰的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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