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無知少女在校內當眾侮辱低年級師妹,事發(fā)一個多小時校方竟不知情。昨日,江夏區(qū)檢察院在作出批捕決定時,向校方發(fā)出檢察建議書。
4月25日晚上10點多鐘,江夏區(qū)某職業(yè)學校03屆的林蕓、陳慧兩人因為小小糾紛,將04屆16歲的女生張麗從寢室里叫出來。
在五樓樓梯口,林蕓、陳慧分別對其拳打腳踢,致使張麗的臉、眼睛和嘴巴多處受傷。隨后,兩人不顧張麗大聲啼哭,將其衣物強行扯下,并令其雙手撫住乳房抖動,采用澆潑冷水、脫光衣褲和強令其喝洗腳水等手段,當眾侮辱張麗長達一個多小時。
當時有不少學生圍觀,卻無人報警。直至學生家長找來,校方才知道此事。昨日,江夏區(qū)檢察院發(fā)出檢察建議書,要求該校加強學生法制教育、規(guī)范校務日常管理、加強師生信息溝通。(記者王兵
通訊員朱凌云)
責任編輯:屠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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