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在應邀參加本市舉行的重大慶典等活動時,享受貴賓禮遇!”昨日上午,記者從在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上獲悉,正在分組審議中的《青島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辦法(修訂草案)》,規(guī)定了“榮譽市民”享受的具體禮遇和待遇。
該《辦法(修訂草案)》規(guī)定,
青島市榮譽市民除了在本市重大慶典等活動時享受貴賓禮遇外,還可享受以下禮遇和待遇:“對確需在本市長期居留的,視情況為其辦理三至五年期的長期居留許可;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其它禮遇和待遇!
截至目前,我市已授予20位外國人(含外籍華人1名)青島市“榮譽市民”稱號。此外,修訂草案還規(guī)定,青島市榮譽市民因觸犯法律受到刑事追究的,由市人民政府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撤銷其榮譽市民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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