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連日獨家報道了平度市駕駛人劉忠波18次交通違法的消息后,昨天,記者從市公安交警部門了解到,昨天是欠繳罰款申請強制執(zhí)行期限的最后一天,昨天下午,劉忠波主動到銀行繳納了包括滯納金在內的高達16000元的罰款,并到交警部門接受了處理。 最后一天他“服”了 &nb
sp; 據(jù)了解,今年30歲的劉忠波已有8年駕駛經歷,從前年開始在某公司開長途車,每天由平度往返青島兩趟,在2004年9月29日至今的8個月時間里,因違法駕駛共接到交警部門罰單32張,但他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一直未去銀行繳納罰款。在看到了早報的報道后,劉忠波趕到了市交警支隊。 每周都會接到罰單 據(jù)民警介紹,劉忠波當時悔恨地說:“由于自己法制意識不強,駕車行經四方、李滄區(qū)時經常因亂停車、違法上下客等違法行為受到執(zhí)勤交警處罰,每周都會接到1-2張罰單,時間長了也就麻木了,甚至對處罰有一定的抵觸情緒,心存僥幸,所以一次也沒去繳罰款。”劉忠波的32次交通違法行為累計罰款3000元,滯納金為13000元。劉忠波說:“這筆錢對自己的家庭來說不是筆小數(shù)目,自己現(xiàn)在十分后悔,經過交警講解交通違法的危害后,深刻認識到依法駕駛的重要性,以后絕對不會再出現(xiàn)這種問題了! 要想開車得重新考證 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劉忠波的駕駛證已被依法扣留,需到交通安全教育學校學習合格后方能發(fā)放。據(jù)統(tǒng)計,劉忠波交通違法記分已達200多分,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滿12分不參加學習的駕駛人,其分值將被累計到下一年度。第一次滿12分值的駕駛人,只需到交通安全教育學校學習理論和交通法規(guī),通過理論考試即可取回駕駛證,第二次滿12分值的駕駛人則需加考場地考試,分值越高需要考的科目則相應增加。陳勇周江波欒心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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