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的夜色中,一輛福田汽車朝江西省贛州市大余縣的方向疾速駛?cè)。車在距離大余縣城10多里路的野外停了下來,車上的7名流浪乞討人員和精神病患者被陸續(xù)趕下車后,汽車調(diào)頭揚長而去。 2005年1月21日,贛州市崇義縣有關部門為整治市容環(huán)境,于當天對縣城的沿街流浪乞討人員
和精神病患者實施收容遣送。可是這些人并沒有被送往救助站,而是被扔到了鄰縣的荒郊野外,其中有5人失蹤,至今下落不明。 近日,記者在采訪失蹤人員家屬時得知,他們準備將有關部門告上法庭。
無辜被抓至今失蹤
從2005年1月21日起,崇義縣橫水鎮(zhèn)的吳隆生就再也沒能見到患有精神病的母親了。
1月21日下午3時左右,吳隆生的母親郭冬香出門逛街一去不回。第二天,有人告訴他,看見21日下午5時左右,他母親坐在縣水電公司大門口邊上休息時,被民政局和公安局的人拉上一輛汽車帶走了。
崇義縣的退休教師陳清明的兒子陳志文今年38歲,患間歇性精神分裂癥。1月21日,陳志文被民政局丟到野外后就再也沒有了音訊。據(jù)抓人用的那輛福田車車主李昌偉稱,車上一共有7人,5男2女,當天晚上6時左右被送至大余縣浮江路邊。
精神病人生還渺茫
知道事實的真相之后,失蹤人員家屬到處尋找。但是幾個月過去了,音訊全無。家屬告訴記者,他們生還的可能性已經(jīng)很小。那些天是當?shù)刈罾涞臅r期,而且一直下著大雨,對于這些患有精神病的人來說,在野外不被凍死也會被餓死。
7人中有兩人在幾天后神奇地回到崇義縣城。記者見到了一位叫“阿廖”的乞討人員。阿廖說:“車走了好長一段時間后停了一下,穿制服的人給我們每個人發(fā)了一小筒半斤左右的圓餅干。過了一會兒車停了,他們就趕我們下車。下車的地方比較偏僻,四周是山。后來得知是到了大余縣境內(nèi),我走了3天才回到縣城!
民政局承認行政過錯
記者采訪了崇義縣民政局的有關負責人,得知將流浪乞討
人員和精神病患者遣送到野外的確是政府行為。
2005年年初,該縣在進行“三清三改”的整治工作,民政局牽頭,公安局協(xié)助。民政局相關人員告訴記者,現(xiàn)在事情已經(jīng)解決了,他們已經(jīng)跟一戶人家簽訂了協(xié)議,給了1萬元的賠償金。
人命最初只值3000元
在幾個月尋找都沒有結(jié)果的情況下,郭冬香的兒子吳隆生向民政局提出賠償要求。在3次協(xié)商后,賠償金從最初民政局開出的3000元提高到5000元、8000元及最后簽訂協(xié)議的1萬元。
記者在雙方簽訂的賠償協(xié)議上看到,甲方崇義縣民政局同意一次性賠償精神病患者郭冬香死亡賠償金等一切費用1萬元。但同時規(guī)定,乙方領取賠償金后,不得再向甲方及有關部門提出有關索賠事宜,更不得就此事上訪、訴訟或無理取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