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的報稅日近日截止,影視圈談到誰是今年“繳稅大戶”,大家都急著謙讓,但從去年各領(lǐng)域頂尖酬勞收入,已隱約可看出誰是“大戶”。去年周杰倫個人演唱會“TheOne”、“無與倫比”交錯進(jìn)行,大陸、臺灣、香港及新加坡、美國等地總共唱了10場,但扣掉其中3場是前年已支付,不算在去年收入里,以每場15萬美金計,7場
酬勞有105萬美金;另接了10場拼盤商演。
他的商演酬勞每場是10萬美金,10場就有100萬美金。演唱會方面的酬勞總計205萬美金。
蔡依林去年大陸7場商演,4場個人演唱會,每場約6萬美金,應(yīng)有66萬美金收入。廣告代言方面,臺灣的麥當(dāng)勞、網(wǎng)絡(luò)游戲,酬勞分別是500萬元新臺幣,百事可樂包括兩岸三地代言費(fèi)約1200萬元新臺幣。總共預(yù)估,蔡依林去年總收入差不多8800萬元新臺幣。
王力宏去年總共拍了10支廣告,演唱會包括北京、上海、日本共有7場。雖然《心中的日月》專輯是去年底發(fā)行,但因版稅今年才結(jié),所以不算在去年收入中。據(jù)估計他去年總收入近7000萬元新臺幣。
陳昭榮身為三立電視臺“一哥”,去年在《臺灣龍卷風(fēng)》從頭演到尾,每集酬勞12萬元新臺幣,三百多集就讓他賺進(jìn)近4000萬元,加上代言總收入有5000萬元。林志玲去年突然爆紅,光是后半年代言活動,總收入就突破3000萬元新臺幣。大成
編輯:屠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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