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劉瑞東)
自5月17日市中院正式發(fā)布實施《文明司法行為規(guī)范》至今已半月有余,全市兩級法院文明司法情況怎么樣?連日來,市中院成立六個文明司法建設情況專項檢查組,分赴七區(qū)五市檢查“窗口單位”的設置和法官的服務態(tài)度,并深入審判現場征求和聽取訴訟當事人、旁聽者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據悉
,今后該專項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主要采取明察暗訪的形式進行,真正達到通過檢查促進文明司法建設的目的。
6月1日上午9時,記者跟隨檢查組一行來到市中院第五審判庭。此時,開庭時間已到,書記員卻在法庭外面與當事人說著什么……檢查組組長黃佳俊當即上前詢問:為何不按時開庭?審判長為何還不到?書記員連忙解釋說,被上訴人家住在膠州,當天因受大霧影響,膠州灣高速路交通一度擁堵,被上訴人恐怕堵在路上,審判長正在辦公室打電話與被上訴人聯(lián)系。黃組長聽完后對書記員說,現在,上訴人已經準時到庭,要對其做好解釋工作。另外,被上訴人趕到時要讓其當面向上訴人致歉,以免上訴人產生誤解,誤以為法官偏袒被上訴人。
6月2日,檢查組成員還到即墨市人民法院靈山法庭、城陽區(qū)人民法院夏莊法庭、萊西市人民法院水集法庭進行了專項檢查。
市中院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黃佳俊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本次庭審作風檢查分三個方面:一是庭審程序,包括準時開庭、告知訴訟權利、程序完整等內容;二是庭審能力,包括查明事實能力、駕馭庭審能力、處置突發(fā)情況能力、合議庭協(xié)調能力等內容;三是庭審形象,包括儀態(tài)儀表、語言、行為舉止、處置等內容。若在檢查中發(fā)現法官及工作人員違反《文明司法行為規(guī)范》,情節(jié)輕微的,給予口頭警告、通告批評等處理;屢教不改或情節(jié)嚴重的,依照黨紀、政紀及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級人民法院和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有關規(guī)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或組織處理。此外,檢查組成員牟乃桂還建議:法官開庭時,最好在法庭門外掛一個“正在開庭”的告知牌,以免非當事人“闖”進法庭,影響開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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