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司法部近日公布的《2005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顯示,2005年國家司法考試與去年相比,在內容、科目、方式、要求、分值比例上沒有明顯變化,而在題型和論述題的要求上發(fā)生了明顯變化。
2005年國家司法考試將去年的分析簡答題一分為二,拆分為“簡析題”和“分析題”,題型從6種增加到了7種。
論述題要求的字數從去年的“800到1000字”改為“字數不少于500字”。據專家分析,題型種類的增加不僅是對整個試卷結構的調整,而且還對應考人員的綜合法律知識、運用法律知識解決現實問題等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論述題字數減少增加了應考人員思考和表述上的難度,其實是提高了對應考人員的要求。
(作者:衍康)
編輯 張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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