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日前公布了首批通過土地市場治理整頓驗收省份的城市建設用地,調整供地結構,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占了三成以上,而去年全部新增建設用地中用于城鎮(zhèn)建設的只有五分之一。這一舉動等于向市場傳遞出重要信號:土地供應政策將向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傾斜。
商品住房價格上漲過快,土地扮演了什么角色?國土資源部多次表示,并不存在“地荒”,房價過快上漲也不是地價上漲引起的。但是,在運用土地供應這一宏觀調控手段抑制房價上漲方面,前一時期有些地方似乎沒有拿出足夠的力度。長期以來,在土地供應結構方面存在著一些問題,突出表現(xiàn)為非住宅房地產用地和高檔房地產供地較多,中低價位普通住房供地偏少。
5月11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了建設部、國土資源部等七部委《關于做好穩(wěn)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對居住用地和住房價格上漲過快的地方,適當提高居住用地在土地供應中的比例,著重增加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供應量。
為落實這一政策,13日,國土資源部通過新華社公開表明,將通過土地調控措施保證中低價位、中小套型住房的有效供應。對因舊城改造城市拆遷涉及的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在供應土地前,由城市規(guī)劃主管部門依據控制性詳細規(guī)劃出具建筑高度、容積率、綠地等規(guī)劃設計條件,房地產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住房銷售價位、套型面積等控制性要求,并作為土地出讓的前置條件。
不久,國土資源部又公布了首批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共計499.95公頃,分布在西寧、西安、錦州、哈爾濱、撫順、沈陽、牡丹江、貴陽等8個城市。這一措施將為上述城市中低價位普通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提供用地保障,從而有利于解決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條件的問題。
眾所周知,調整土地供應結構是一個漸進的過程,滯后效應強,政策見效慢。但是,在當前房價較高的情況下,作為一種宏觀調控手段,政府出面適當增加土地供應量,特別是普通住宅用地供應量,可以降低人們對房地產價格的預期值,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部分房地產商囤積土地、惡意炒作,從而起到穩(wěn)定房地產市場的作用。
當然,從長遠看,人多地少的基本國情,決定了我國建設用地供應的有限性。國家不可能通過無限制地增加土地供應量來平抑房價,將主要通過控制不合理需求,調整土地供應結構來影響房地產市場。因此,國土資源部也明確要求各地,在適當提高居住用地在土地供應中比例的同時,一定要嚴格遵守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不能突破指標。今后,為落實科學發(fā)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xù)發(fā)展,土地這扇宏觀調控的“閘門”仍將偏緊。新華社記者張曉松(新華社北京5月22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