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合法的交易場所,沒有監(jiān)管法規(guī),沒有主管部門,非上市股權交易某種意義上是徹底的政策盲區(qū)。
非上市股權交易的規(guī)模究竟有多大?沒有人能夠拿出一個準確的數(shù)字,也從來沒有權威機構做出過這方面的統(tǒng)計。
但是這并不妨礙社會各方達成的一個共識: 地下股權交易如今已經成為眾多不法中介機構忽悠
投資者、牟取暴利的天堂。
非法中介的操盤模式
“我們的手法說起來和股市上的坐莊差不多!蓖蹒嬖V記者。
王瑛曾經是上海某投資公司杭州分公司業(yè)務一部的負責人。2003年這家投資公司決定將業(yè)務重心由上海轉移到杭州。而所謂的業(yè)務就是推銷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權,其中又以上海的股權為主。
王瑛是最早投入杭州分公司旗下的本地人,并幫公司在杭州拉起了一支隊伍,開始在四處推銷股權。2004年年中,由于感覺有些后怕,王瑛離開了公司。
據(jù)她介紹,推銷非上市公司股權的操作流程也可以分為建倉——拉升——出貨幾個步驟,只不過手法更為簡單直接。
第一步:建倉
首先他們要和非上市股份公司的大股東(一般也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達成默契,從大股東手中以低廉的價格拿到部分股權,并且讓公司在消息發(fā)布上予以配合。
“我們拿到的價格視公司質地而定,一般在1元錢左右,如果公司的質地、概念都還比較好,價格就可以高一點,我們當時最高的達到了1.4元!蓖蹒榻B說。
值得注意的是,所謂拿到股權并不是真實的發(fā)生了交易,只不過是一個承諾。中介機構既不用支付股權價款,也不用支付定金。中介機構只需在將股權成功推銷給投資者之后,再按照協(xié)議價格將資金打到大股東的賬戶就可以了。
可以說,建倉過程并不存在任何風險。
第二步:拉升
實際上就是想方設法吸引投資者,讓他們接受中介機構制定的價格。而上市、分紅、回購就是忽悠投資者的三大法寶。
一般來說,除了在熟人里面挖掘資源,王瑛他們還通過電話聯(lián)系或者分發(fā)宣傳資料的方式吸引投資者。
當投資者初步動心之后,公司就開始煞有其事地搞投資報告會了,并在會上給投資者“洗腦”,并拿上市、分紅、回購的承諾來誘惑投資者。當然,這時候往往還需要非上市股份公司發(fā)布一些似是而非的消息來配合迷惑投資者。
其中,最具誘惑力莫過于上市了。
王瑛給記者看過一份他們2003年做的投資價值分析報告,建議投資者以3.8元/股的價格購買上海某科技公司的自然人股。當時正值深圳中小企業(yè)板前夕,創(chuàng)業(yè)板概念再度死灰復燃,這也成為了他們的噱頭。
投資報告列舉了幾個極為誘人的數(shù)字:投資者投入3.8萬元購買1萬股,如果公司2003年在將要開張的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股價有可能高達30元,1萬股就是30萬元;如果2004年按10送4的方案分配后再上市,1萬股變成1.4萬股,可以賣到42萬元;
如果2005年上市,投資收益不會低于84萬。
除了這份投資報告,他們準備的宣傳資料里面還包括了一分主題為十大利多的上海某科技公司的簡介,股票認購公告和一份60家創(chuàng)業(yè)板首批擬上市公司的名單,該公司赫然名列其中。
而且中介機構玩弄上市噱頭的手法也是與時俱進。當時借中小板開張的消息炒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的概念,去年以來利用政府支持企業(yè)海外上市的態(tài)度,又開始炒作海外上市概念了。
還是這家上海的科技公司,時隔兩年,創(chuàng)業(yè)板遙遙無期,看來上創(chuàng)業(yè)板是沒戲了,于是又開始動“海外上市”的腦筋了。這回更是夸張,竟然在《上海證券報》上面登出了一個公告,聲稱“由于公司業(yè)務量大增,資金不能滿足生產需要,目前正在積極籌備海外上市事宜”等等。
在委托王瑛他們推銷股權的另一家上海公司的網站上,記者也看到了類似的話語,只不過更具有迷惑性。該公司先是聲稱“券商為該公司的上市緊鑼密鼓”,后來又有“和美國某咨詢公司簽訂上市保薦協(xié)議”的新聞,后來還有“為確保上市公司順利進行,聘請專業(yè)投資公司做顧問”的聲明。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新聞都沒有注明出處,都只不過該公司在自拉自唱罷了。但是一切都是在圍繞著海外上市的主題做文章,讓粗心的投資者不知不覺踏入圈套中。
此外,分紅承諾也是吸引投資者的常用手法。
“如果上市是噱頭,那么拿到的分紅總是實實在在的了吧!币话闳丝赡苓@樣認為。實際上這恰恰是最容易迷惑投資者的地方。
“所謂分紅,往往就是那投資者自己的錢給投資者分紅!蓖蹒赋。
例如,他們在推銷3.8元/股的上海某科技公司股權的時候,就承諾即使是在2004年3月以前購買的投資者,都可以享受到2003年的紅利——每股可以分到0.25元。
但實際上,這0.25元的分紅都已經包括在投資者付出的3.8元/股的股價里面了。
“我記得我們當時從公司大股東手里拿的價格是1.4元左右,賣出去是3.8元,分出0.25元的紅利只不過是少掙了一點罷了。”王瑛告訴記者。
如果上市和分紅還不能讓心存警惕的投資者上鉤,沒關系,還有更狠的——承諾回購。
這種手法相對比較少見,中介機構或者出讓股權的公司承諾在不能上市的情況下,以較高價格收回投資者手中的股票。
回購堪稱終極殺招,因為如果回購承諾確實,無論公司是否上市、是否分紅,投資者都能獲得一定的收益。
可是仔細一想,其中也是問題叢生;刭彽某兄Z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誰來承諾回購?承諾回購方實力如何?如果中介機構、出讓股權的公司或者承諾回購方不見了或者破產了怎么辦?
“最為關鍵的就是這一階段,和在股市上坐莊一樣,我們要利用各種消息想方設法說服投資者對公司和投資獲利的前景充滿希望,進而接受被虛構拉高的股價!蓖蹒赋。
第三步:出貨
和拉升階段相比,出貨就簡單得多了,投資者把錢打進中介機構的賬戶,中介機構將證明投資者持有股權的憑證交給投資者就好了。當然,有些還是需要到相關機構辦理股權過戶手續(xù)的。
“為了避免麻煩,我們對一些細節(jié)都比較注意的!蓖蹒f他們已經做的成精了。
例如,在每次交易之前,他們會要求投資者簽署一份風險確認書,內容一般包括讓投資者表明自己已經認識到交易中可能存在的風險,是自愿進行交易的,風險自己承擔等等?傊,就是要撇清中介機構的責任,這樣即使萬一出事了,也讓政府部門抓不到把柄。
最令人擔心的是,一些中介機構往往“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在做完一個公司的股權推薦項目后,中介公司就人去樓空,投資人再也找不到信誓旦旦的中介人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