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滿足獸欲,一男子將魔爪伸向了“干媽”尚未成年的小女兒,此后他竟然成了“干媽”的女婿。讓人驚愕和憤慨的是,他的丈母娘和妻子因膽小怕事而姑息縱容,使得小女孩再次遭到蹂躪。最后,丈母娘和妻子為了取得報案證據(jù),竟然讓小女孩又慘遭強奸!這是發(fā)生在南京大
廠的一幕悲劇。
強暴“干媽”小女兒
2004年12月4日夜里,一位老太和一名年輕的婦女走進了大廠地區(qū)一派出所,老太掏出一只塑料袋,拿出一個粘乎乎的安全套和一團衛(wèi)生紙,顫抖地說:“作孽啊,我女婿強奸了我小女兒。”接到報案后不久,民警就將張亮帶進了派出所。面對訊問,他很快坦然交代了三次強奸小姨子的罪行,令人發(fā)指的事實漸漸呈現(xiàn)了出來。
張亮,1970年生,23歲時曾經(jīng)因為盜竊被判刑3年半。鄰居吳梅是張亮小時候認的“干媽”,張亮閑來無事時經(jīng)常到干媽家串門,與干媽的兩個女兒一起玩耍。
2003年8月底的一天,張亮喝了幾兩酒后,突然產(chǎn)生邪念,找到吳梅說:“干媽,叫小云來一下,我要給她買東西!闭闲W(xué)六年級的二女兒孟云得到母親的轉(zhuǎn)告,就一蹦一跳地來到張亮在浦口盤城鎮(zhèn)租住的屋子里面。張亮不顧孟云的反抗,將其強奸了。事畢,他給孟云買了一雙運動鞋,還讓其不要說出去。
當(dāng)天,吳梅便感到女兒走路的姿勢有些奇怪,再三追問后方才得知她遭到了張亮的玷污。憤怒的吳梅找到“干兒子”,大罵他是畜生,不過面對張亮的懺悔和“下次不敢了”的承諾后,吳梅告訴他:“好,只要你不再動她,我就不報警!
得寸進尺再次施暴
吳梅的愿望很快被證明只是一廂情愿。張亮又看上了她的大女兒,比他小11歲的孟月。抵抗不住張亮無休止的騷擾,又因擔(dān)心人身安全,孟月只得同意嫁給他。去年5月中旬,兩人結(jié)婚了。
因盛夏來臨,張亮租住的屋子里沒有熱水器,夫婦婚后不久就一起搬到了吳梅位于南京六合區(qū)卸甲甸街道的家中。夫婦倆住一個小房間,兩位老人和小女兒孟云住一個大房間。還沒住多久,脾氣暴躁的張亮就讓家中其他四人過得戰(zhàn)戰(zhàn)兢兢,除了孟云,妻子、岳父、岳母都被其毆打過。但是除了逆來順受,幾個人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
去年11月上旬的一天晚上,張亮酒后突然當(dāng)著妻子和丈母娘的面對孟云說:“小云,過來給我親一口!泵显撇桓曳纯,只好任由他的嘴貼上自己面部。隨即張亮又親了她的胸部一口,孟云嚇得拔腿就跑。張亮抓住她的頭發(fā),狠狠抽了她一記耳光。吳梅嚇得趕緊對小女兒說:“你就給他親一口嘛!毖援吚鴥蓚女兒遠離張亮。
但是不久躺在床上的張亮就高喊:“今晚我們?nèi)齻人睡,不然殺了你們!”吳梅嚇得裝作看電視不知情,而兩個女兒面面相覷后只好脫掉外衣走進小房間,乖乖躺到床上。過了幾分鐘,張亮當(dāng)著妻子的面將孟云強奸了。
為取證母親讓她“配合”
但是孟云的噩夢還沒有結(jié)束。去年12月4日晚上6點多,張亮酒后因瑣事與丈母娘發(fā)生爭吵,他惡狠狠地喊道:“今天晚上我要動小云,你們敢不讓動我就把你們活埋!”
吳梅和兩個女兒嚇得瑟瑟發(fā)抖。孟云無助地對姐姐和母親哭了出來:“救救我,我怕懷孕!”孟月對妹妹說:“今天晚上他要動你,(你)如果不給動,我們?nèi)揖蛻K了。”過了一會,吳梅做出了出人意料的舉動。她對小女兒說:“你去,不要怕,去過后我們有了證據(jù)馬上報警,你把仇恨記在心里……”
幾分鐘后,孟月走進房間,告訴丈夫,妹妹怕懷孕。張亮反問:“不是有安全套嗎?放在我們以前住的地方,你去拿來!”
十幾分鐘后,孟月拿回了兩只安全套遞給丈夫,孟云一聲不吭地走進房間,機械地躺到床上。孟月站在房門口,關(guān)了燈,告訴丈夫:“5分鐘就行了,不要搞懷孕!睅追昼姾,孟云提著褲子默默地離開了房間,而孟月“順從”地從丈夫手中接過安全套和衛(wèi)生紙,悄悄交給了吳梅……
縱容退縮釀成悲劇
“……被告人張亮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弊蛱,隨著法槌的落下,張亮終于在南京六合區(qū)人民法院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是談起此案,辦案法官覺得感慨頗多。法官說,綜觀此案,孟云之所以屢次受害,可以認為是家庭悲劇。據(jù)張亮交代,吳梅的丈夫是個不折不扣的酒鬼。“每天只干一件事,就是喝酒,整天都是醉醺醺的,其他什么都不干,什么都不管。他的這種狀態(tài)給家人很大的傷害,也給了張亮可乘之機!眳敲泛兔显露紱]有工作,孟云還是個學(xué)生,整個家庭只有張亮偶爾找點活干,他在經(jīng)濟上是家中的支柱,進而在精神上也成了家人的依托。加上家人軟弱的性格,比如他兩次施暴后丈母娘都沒有報警,張亮的膽子才越來越大。他的一個鄰居也說過,“在家中,他就像個皇帝。”
記者發(fā)現(xiàn),張亮在家中的囂張氣焰已經(jīng)到了不可思議的地步。從他自己的供述和家人的證言來看,張亮脾氣暴躁,有時會毆打妻子,還曾經(jīng)打岳父和丈母娘,在犯罪時僅僅是說了幾句狠話就將家人嚇住。
南京都市心理咨詢中心主任醫(yī)師周正猷說,吳梅和她的兩個女兒在張亮前兩次犯罪后沒有報警,很可能出于一種家丑不可外揚的心態(tài),她們對張亮抱有希望,所以一再畏懼退縮。直到最后一次才堅定了決心,這其實也是一種魚死網(wǎng)破的心態(tài),但如果早下決心,也許孟云受到的傷害要小得多。他認為,面對困境,人們應(yīng)該增強“救援意識”,這樣才能增加整個社會的安全度。
妻子算不算脅從犯罪?
記者注意到,張亮第三次施暴前,他的妻子為他拿了安全套,這是否涉嫌脅從犯罪呢?南京大學(xué)法學(xué)院博士、犯罪與預(yù)防控制研究所副所長王鈞認為,他的妻子應(yīng)該不能視為脅從犯。他解釋說:“脅從犯本不愿意參加犯罪,只是因為迫于他人的暴力或者精神威逼才作犯罪的選擇,參加了共同犯罪的實施。孟月為張亮去取安全套,這個行為并不是幫助強奸,而是懾于丈夫的淫威,為了保護妹妹所采取的不得已的辦法!
江蘇當(dāng)代國安律師事務(wù)所的主任律師魯民則認為孟月的行為涉嫌脅從犯罪。他說,孟月對妹妹說,“今天晚上他要動你,(你)如果不給動,我們?nèi)揖蛻K了”,這句話在客觀上對妹妹的心理產(chǎn)生了影響,可以視為是妹妹被迫接受強暴的因素之一。而她在取安全套的途中,就具備了報警的條件,但是她沒有報警,將安全套給丈夫的行為也能看作是促成了強奸。
母親犧牲女兒違法嗎?
吳梅為了取得證據(jù)讓小女兒接受第三次強暴,這種做法違法嗎?
魯民認為,這種行為不能視為違法,但是母親和妻子的多次縱容,對孟云的遭受侵害是存在過錯的,這樣的過錯很難讓人原諒,而且這種取證方式,有違公序良俗,在道德上是應(yīng)該受到譴責(zé)的。
“其實要報警,未必一定要讓女兒遭到強奸,付出如此巨大的代價!”王鈞認為,該案給人的最大啟示就是不管是陌生人還是親人,只要觸犯了刑律,就應(yīng)當(dāng)立即向司法機關(guān)舉報,姑息養(yǎng)奸只會給社會帶來更大的危害,對自身也是一種危害。(為保護未成年人,文中當(dāng)事人姓名皆為化名)
快報記者馬樂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