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愛的外套送到干洗店去洗,衣服上卻洗出污點(diǎn),原本想在“五一”期間“美一把”的芮小姐心里窩了火。昨天一大早,芮小姐就來到洛陽路工商所投訴。 工商人員將干洗店老板找來,干洗店老板稱芮小姐將衣服送來時(shí)就有污點(diǎn),并稱自己當(dāng)初因?yàn)楹茸砭,所以才沒在洗衣單上寫明。
由于干洗店老板拿不出證據(jù),喝醉酒又不能作為理由,工商人員要求存在主要過錯(cuò)的洗衣店賠償芮小姐400元,衣服則歸洗衣店老板所有,雙方最終接受此調(diào)解結(jié)果。 段海鷹姜峰為您報(bào)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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