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4月20日,惜福鎮(zhèn)派出所對散居在村莊內(nèi)的外來務工人員進行專項清查時,發(fā)現(xiàn)暫住在轄區(qū)的吉林省人樸某沒辦理暫住人口登記。民警安排他到派出所辦理暫住證,他推說感冒了,但后來就不見了他的蹤影。
派出所民警與吉林警方聯(lián)系得知,樸某于2004年2月份在原籍詐騙
人民幣40萬元攜款潛逃,已于2004年9月29日批準刑事拘留,是重大刑事在逃犯。吉林警方派民警趕赴惜福鎮(zhèn),兩地警方詳細制定了抓捕方案。昨天12時許,民警在正陽路段,將駕車正要出門的樸某一舉抓獲,經(jīng)審查,他于幾天前剛到城陽,害怕被認出,就沒敢到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同時交代了在原籍詐騙的犯罪事實,昨天,樸某被吉林警方押回。(記者王濤通訊員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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