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只靠我每月二百多元的收入,我們娘倆真的快要活不下去了!比涨埃忻裎号肯蛴浾呖拊V著自己和孩子的悲慘境遇。孩子快兩歲了,可做父親的只在法院的判決下才不情愿地分幾次付了一千多元的撫養(yǎng)費。談起孩子和自己的未來,魏女士語氣中充滿了無奈和迷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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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萊西的魏女士說,1999年,為了得到單位的福利分房,她通過婚姻介紹所認識了朱某,匆忙登記結婚;楹笊钸算和諧。可在2002年,懷孕的魏女士發(fā)現(xiàn)丈夫在外另尋新歡,兩人開始在爭吵中度日。生了女兒后,朱某更氣不打一處來,不但拒絕撫養(yǎng)女兒,連家也不回了。沒有青島市區(qū)戶口的魏女士從懷孕就沒再工作了,孩子又小,隨時需要人照顧,魏女士只能把孩子交給鄰居代為看管,騰出一點時間去做鐘點工賺取微薄的收入。孩子由于缺乏必需的營養(yǎng)和關愛,一直體弱多病,感冒發(fā)燒是家常便飯,可每月二百多元的收入根本不可能滿足孩子的營養(yǎng)和自己的溫飽。無奈之下,魏女士幾次把丈夫告上法庭。每次法院裁決一下,朱某才極不情愿地扔給她二三百元。其中一次付給的二百元中竟還有一張百元假鈔。孩子已快兩歲了,可父親花在孩子身上的錢才不過一千余元。
魏女士告訴記者,因為丈夫不同意簽字才使得她的戶口遷移沒能得到辦理。因為怕離婚后找不到工作,離婚手續(xù)也遲遲沒有辦理。現(xiàn)在,魏女士只希望能快點辦好戶口,找份踏實的工作,得到丈夫給孩子的撫養(yǎng)費,把女兒養(yǎng)大!芭畠菏俏椰F(xiàn)在生活的全部,只要孩子好好的,我就沒什么遺憾了。”(王秀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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