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仗著自己長得帥,遂傍中年已婚富婆,以為把富婆騙到手,錢財也到手了?上,煙臺這個小白臉的“如意算盤”打錯了:近日他被法院判決不帶任何財產與同居女子分手。
35歲的劉劍(化名)一直好吃懶做,沒成家,但因俊朗的外表和“天才”級的口才,圍繞在其身邊的女子
不斷。1998年,劉認識了比自己大9歲的已婚富婆林平(化名)。林多愁善感,很快與劉同居了。2001年,林花錢以自己名義,買了一套價值15萬元的房屋和一輛價值30萬元的帕薩特轎車。次年,林平又投資30萬元購置設備開了家公司,劉劍專當她的司機。隨后,林與丈夫協議離婚。
2003年底,林和劉鬧分手。劉稱:“分手可以,財產分一半!倍啻螀f商不成,劉竟上法庭討財產。一審法院認為,兩人同居期間共同經營公司,應對其共同購置的財產收益分割,判決劉得到了“帕薩特”和近40萬元的存款。林不服上訴。法院二審認為,房子和車子都是林自己掏錢買的,不是同居共同財產。同時,男方只是女方公司的司機,無證據證明其出資并參與了公司經營,最后終審判決劉劍沒有資格分財產。(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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