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受到不法分子凌辱后,被害女子無一例外地選擇了“沉默”,沒有向警方報案,三名“作惡”男子越發(fā)無所顧忌,長時間流竄成都雙流、溫江等地,大肆盜竊、強奸,先后有9名年輕女子受到凌辱。前日,成都中院對這個團伙進行了公開審理。
午夜淫魔先后凌辱9女前日上午,被告人呂冬春、王明禮、羅應(yīng)喜三人被押
入法庭。
公訴人當(dāng)庭指控,從2001年開始,呂冬春等人流竄雙流、溫江等地,先后盜竊、強奸作案7次。記者了解到,呂等人選擇的作案地點大都是位置較僻靜的度假村、茶鋪。他們在深夜翻墻潛入房中,在盜竊錢財后,一旦發(fā)現(xiàn)房中有婦女,便用刀具對這些婦女進行威脅,并進行強奸、輪奸。據(jù)公訴人指控,前后有9名年輕女子受到他們的凌辱。
2004年5月,呂冬春等人在作案時被發(fā)現(xiàn),相繼落入法網(wǎng)。
在庭審中,由于公訴方出示了大量鐵證,呂冬春的辯護人認(rèn)可公訴方指控呂犯有“強奸罪”,選擇作“罪輕辯護”。
要用智勇對付非法侵害
通過庭審,記者注意到,呂冬春等人作案時間長達(dá)四年,先后有9名婦女受到凌辱,但令人震驚的是,在受非法侵害后,受害婦女竟無一人向警方報案。此案告破后,警方找到受害人調(diào)查取證時,一些受害人依然顧慮重重。
“有一次作案時,只有呂冬春兩人,屋里有幾個女子,但她們都被嚇壞了,最后都受到侵害。面對不法侵害,不能容忍,需要智慧和勇氣!”作為呂冬春的指定辯護人,成都元緒律師事務(wù)所蒲繼東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稱,在事發(fā)后,這些身心受到嚴(yán)重傷害的女子出于要面子或者害怕,無一例外選擇沉默,從某種角度上來說,受害人的沉默更加慫恿了呂等人繼續(xù)作惡。本報記者
曾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