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保姆盡心伺候自己終老,八旬老人將房子低價賣給她。沒成想房子到手后她卻變了臉……“是保姆把他氣死的!”
晚報訊 如果保姆伺候自己終老,就把房子低價賣給她。2003年,85歲高齡的滕某與保姆李某簽訂協議,李某以8.5萬元的優(yōu)惠價買走了老人價值20多萬元的
房子。房屋過戶手續(xù)辦完,保姆卻不再照顧老人。近日,滕某向市北區(qū)人民法院提交訴狀,要求撤銷約定要回房子。就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傷心的老人突發(fā)心臟病去世。
滕某孤身一人居住在內蒙古路的房子里。2002年10月,老人請來鄰居李某照顧飲食起居。李某的周到耐心令老人對她特別感激。2003年,老人與保姆簽訂協議書,自愿將現在居住的套二房以8.5萬元的優(yōu)惠價格賣給保姆,而保姆要負責照顧滕某的日常生活伺候老人終老。協議里,老人留了一手,規(guī)定房屋過戶后產權由保姆保留,但必須等到滕某過世后才能接收該房。
2003年10月31日,房子過戶到保姆李某名下,滕先生卻遲遲見不到錢。直到老人將李某告上法庭才討回了房款。打了官司,老人和保姆之間的關系一下子惡化了,保姆拒絕再照顧老人,滕某只好另外聘人。2004年,傷心的老人再次提起訴訟,請求撤銷與李某的協議、要回房子。就在法院剛剛受理此案的時候,老人心臟病突發(fā)于3月12日去世。
“我會把官司打到底,為父親爭回這口氣!”滕某唯一的女兒滕欣表示,保姆不守信用的做法對老人打擊很大,“他就是叫她氣死的!睂τ凇盀槭裁蠢先藢幙习逊孔恿艚o保姆也不留給你”的記者詢問,滕欣回答說,她在兒子9歲到北京學藝術時就去陪讀了,大概老人覺得子女不能經常陪在身邊就是不孝順,所以對天天照顧他的保姆很是感激。她現在很后悔沒多關心老人。
滕某的代理律師、中房律師張振海表示,老人與保姆簽訂合同時是有附加條件的,老人將20多萬元的房子8.5萬元賣給保姆,條件是保姆要一直照顧老人直到他去世。現在,保姆不履行義務是對附加條件的嚴重違約,老人有權請求法院變更或撤銷合同。(記者
趙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