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近年來,同性性侵犯案件時有報道,但由于無明文規(guī)定,司法機關無法對行為人給予應有的處罰。政協(xié)委員、中國社科院研究員劉白駒昨天提出提案,建議修改《刑法》,將同性性侵犯行為列為犯罪,以“猥褻罪”論處。 劉白駒委員介紹,按照司法解釋,同性性侵犯行為
,是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違背同性的他人意志,強行與其發(fā)生性關系或者進行猥褻。同性性侵犯列為犯罪為各國通例。 劉白駒委員認為,同性性侵犯具有比較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構成對他人人身權利的侵犯,損害他人的身心健康,并敗壞社會風化。而且這種強制性的同性性行為也更容易傳播艾滋病和性病。“對這種行為通過刑罰加以懲治和防范是必要和適當?shù)摹,因此他建議修改《刑法》,將同性性侵犯列為犯罪。 他認為,定罪的方法有兩個,一是修改“強奸罪”和“強制猥褻婦女罪”,把強行與同性發(fā)生性行為歸入強奸罪,把強制猥褻同性歸入“強制猥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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