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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里撲倒兇犯 公安部通緝要犯沈陽開槍拒捕打傷自己
青島新聞網(wǎng)  2005-02-17 02:11:49 新華
 

    據(jù)新華社沈陽2月16日電  14日14時,沈陽市某大型商場的樓梯過道內(nèi)一聲槍響,在外省偷盜警槍后逃至沈陽,并被公安部A級通緝令通緝的犯罪嫌疑人李強落網(wǎng)。

    2005年2月11日22時許,黑龍江省七臺河市公安局某派出所一枝六四式手槍及七發(fā)子彈被盜。經(jīng)查,李強有重大犯
罪嫌疑。14日14時許,沈陽反暴刑警在一商場里發(fā)現(xiàn)有一身著灰藍色羽絨服的小青年的體貌特征與公安部通緝的犯罪嫌疑人一致。當(dāng)李強走到商場的一僻靜樓道時,刑警們迅速貼靠過去,已如驚弓之鳥的李強猛地從懷中掏出一枝烏黑的手槍……訓(xùn)練有素的刑警以猛虎下山之勢將李強撲倒在地,這時“砰”地一聲,兇犯手中的槍打響了!由于刑警及時將兇犯的手臂反勁別住,才使子彈打在李強自己的左手上。經(jīng)突審,這名攜槍人正是通緝要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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