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昨天下午,市民鄭女士在大麥島市場購買了兩條活鰻魚,小販手腳麻利地用網(wǎng)兜撈起鰻魚裝袋扎口過秤,共3斤零半兩。小販稱半兩不算賬,只算3斤。
鄭女士提出想打開來看看,小販稱鰻魚太滑溜,鉆出來不好抓。鄭女士回到家打開一看,發(fā)現(xiàn)袋子里有不少水,抓出鰻
魚一過秤,袋子加水足有半斤重。這種裝魚的黑色袋子比普通袋子厚實許多。
鄭女士到工商部門投訴,工商人員揭開了小販的“障眼法”:小販事先在袋子中裝了水,買主來時只注意撈魚的過程而不注意袋子。工商人員責令小販退還多收的20元錢。(沈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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