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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員縱火燒情人 北京順義法院一審判其有期徒刑13年
青島新聞網(wǎng)  2005-01-18 13:26:23 京華時報
 

    晚報訊 據(jù)京華時報報道,為情人離婚不料情人卻突然提出分手,首都機場消防員趙金玉一怒之下竟放火燒人。記者昨天獲悉,順義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金玉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3年。

    趙金玉兩年前認識了已婚的冷某,兩人很快陷入熱戀之中無法自拔。很快,
趙金玉便與妻子離婚。去年初,冷某突然向趙金玉提出分手,趙金玉多次勸阻都沒有效果。去年5月15日下午,趙金玉將冷某帶到自己的暫住處,用匕首、錘子、繩子等物威脅,想挽回冷某,但都被拒絕。當晚7時許,身為消防員的趙金玉將煤氣罐打開,并點起了火。大火燒起來后,趙開始悔悟,連忙帶著冷某逃出火場,并趕到醫(yī)院就診;饎菀脖幌狸爢T撲滅,但大火將單元門內(nèi)多家房屋損毀,經(jīng)濟損失達12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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