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余人損失3000多萬公證處主任韋光彬以玩忽職守罪獲刑4年
晚報訊 據(jù)信息時報報道,常人眼中,到公證處做公證是尋求法律保障,但廣州等地1000多名群眾卻偏偏因為公證書而受騙,導(dǎo)致3000多萬元投資款打水漂。而炮制這一虛假公證行為的竟是清遠市連山縣司法局公證處的主任韋
光彬。記者日前從相關(guān)渠道獲悉,韋光彬因玩忽職守罪被連山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據(jù)悉,公證處主任因該行為被判刑的案例在廣東乃至全國都極為罕見。允諾投資可獲高額回報
2001年10月,清遠市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天鵝湖生態(tài)旅游管理區(qū)的投資人韋家揚因為沒有錢投資,遂找到該旅游區(qū)副主任陳狄商量對策。隨后兩人商定利用集資手段″空手套白狼″。
2002年3月,陳狄等人通過虛報注冊資金手段,注冊成立了名為″連山縣天鵝湖生態(tài)旅游管理區(qū)″的民營獨資企業(yè),陳狄在廣州設(shè)了個辦事處。此后,韋家揚、陳狄等人在天鵝湖水庫的周邊地區(qū)到處活動,向當(dāng)?shù)剞r(nóng)民征用土地8475畝。2002年3月至2003年5月29日期間,這伙騙子向投資者允諾″投資水庫可返租土地、能收獲高額回報″等進行集資詐騙。公證處主任出具假公證
為了將騙局設(shè)計得更漂亮,韋家揚、陳狄等人找到時任連山縣司法局公證處主任、公證員韋光彬,要求韋光彬為他們與投資者的合同進行公證。面對著這些疑點重重的合同,韋真的為兩人出具了616份公證書。見到公證書,廣州等地600多名投資者深信不疑,韋家揚、陳狄兩人為此騙得1500萬元。
韋光彬的″糊涂公證″不僅這些,在2002年11月至2003年6月,陳狄、韋家揚與虞與輝等人又注冊成立了″連山縣福堂山區(qū)公司″,并在廣州設(shè)了辦事處,隨后又利用上述手法行騙。而韋光彬這次更過分,作出了724份虛假公證,他的這一行為,導(dǎo)致廣州等地700多名投資者的1936萬元打了水漂,全都掉進了陳狄等人的口袋。騙了三千萬行賄近1萬
2004年初,陳狄等人的詐騙行徑被揭穿,并先后落入法網(wǎng)。今年1月7日,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陳狄死刑,其余騙子分獲死緩等。而韋光彬也因出具假公證書涉嫌玩忽職守被檢察院立案偵查。
據(jù)了解,在辦理上述合同公證期間,韋光彬收下韋家揚一部價值3000多元的手機,另有5500元的現(xiàn)金,還收下虞與輝送的300元。在案發(fā)后,韋光彬全部退還上述財物。
影響惡劣獲刑4年
上個月,連山法院對韋光彬玩忽職守一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韋光彬給投資者造成了巨大的間接經(jīng)濟損失和惡劣影響,構(gòu)成玩忽職守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