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一個人的苦難,整個世界感同身受。這不是一句廣告語,而是印度洋海嘯發(fā)生后,全球共同責任的心聲。因為如果沒有這種痛苦的感悟,可能就不會有印度洋海嘯之后,包括中國在內的世界各國的慷慨援助和勇敢擔當。毫無疑問,這種慷慨與擔當,是對于世界的一種責任。
1月6日,溫家寶總理出席在印度尼西亞首
都雅加達召開的東盟地震和海嘯災后問題領導人特別會議。在他的報告中,中國向受災國家承諾多項援助條款,其中包括追加2000萬美元的援助,到本月底確保物資和資金到位50%以上,減免斯里蘭卡的全部到期政府債務,幫助受災國重振旅游業(yè)等。此外,中國方面還在此次峰會上,倡導建立多項機制和國際合作會議,提供技術支持,來建設和完善自然災害預警體系。這些舉措把中國深深地納入了海嘯災難的大后方。
面對全人類面臨的共同威脅,每一個國家都有責任。而中國作為最大的發(fā)展中國家,作為一個堅決不稱霸、倡導世界和平的大國,理應在此次海嘯救援中承擔自身的國際責任。國際責任是一個國家對于整個世界的最高承諾。它不但包括了對于最高目標人類和平的維護,對于世界秩序的遵從,對于歷史的保護和文化的發(fā)展,還包括了對于每一個生命的保護義務,對于人類共同危機的承擔。因此,中國的大國責任,首要就是保護包括中國人在內的全人類,免遭災難和戰(zhàn)亂,保護人類的基本生存權和發(fā)展權不受任何形式和任何敵人的侵害。
人類往往習慣了以權利來判斷利害得失,卻忽視了對于道義和生存價值的評價,更不要說通過政治、經濟甚至軍事手段執(zhí)行自身的義務和責任。作為和平崛起的大國,在保障自身權利的同時,更應當將崛起過程中自身的幸福觀延伸向國際視野,更加積極地在國際上發(fā)揮建設性的作用,從而保障整個世界能夠平等安全地面對自然災害的挑釁。
發(fā)揮大國責任的另一個方面,就是在共同利益的基礎上,為人類尋找或者建設幸福之路。中國在此次海嘯發(fā)生后做出的救援努力和預警倡導,是在防災減災的共同利益基礎上,建立國際新秩序的一次有益嘗試。長期以來,由政治權力、經濟權力或是軍事實力占控制地位的國際秩序,規(guī)范了人類的生活、權利和義務。但是,在面對自然災難時,人類顯得脆弱、孤獨和無序。以戰(zhàn)勝自然災害,與自然和諧相處為目的所建立的21世紀世界新秩序,是全球所有國家的責任中不可忽視的一個環(huán)節(jié)。
此外,發(fā)揮大國責任,還能夠對自身國家作用進行重新認識和定位,有助于國家自身更好的發(fā)展。在這次海嘯發(fā)生后,中國啟動了有史以來最大規(guī)模的國際救援行動,并且在第一時間派出了救援隊伍。這讓我們認識到,在國際活動中,中國已經具備能力和素質,來完成與自身政治經濟實力相當的各種有益活動。中國是聯(lián)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之一,也是具備國際威望的大國。這種地位不僅僅意味著榮譽,更意味著付出和建設。說到底,其實保護世界,也就是保護和發(fā)展自己。
長期以來,國際政治的現(xiàn)實主義總是以權力對比來衡量國家分量。在2004歲末的印度洋海嘯發(fā)生之后,世界政治必須也應該認識到,國際責任也是衡量國家分量的一個指標。責任越大,說明一個國家為全人類所付出的也應該越多;這與威脅無關,卻從此讓我們無所畏懼。
責任編輯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