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子女姓氏隨父姓,在一定范圍內和程度上,已成為一種傳統(tǒng)文化習俗,但這不等于就是法律規(guī)定。新中國成立后,我國的第一部《婚姻法》(1950年頒布)和現(xiàn)行的《婚姻法》(1980年頒布),都明確規(guī)定子女姓氏可隨父姓也可隨母姓。
事件一:李代張冠 險鬧婚變
家住海曙某小區(qū)的張平(化名)和男友李茗(化名)戀愛兩年,感情甚篤。最近,兩人開始談婚論嫁。本該是件高興事,卻因“未來寶寶”的姓氏問題,雙方沒能談攏,結婚議程擱淺,鬧起了“婚變”。
原來,張、李兩人都是家里的獨生子女,雙方父母會面時,無意間談到了下一代的姓氏。張平的爺爺年事已高,非常在意姓氏。他就這么一個孫女,若孩子隨李姓就意味著他家的“香火”要斷滅,他無法接受這種“斷子絕孫”的結局。
為了爺爺,張平出面跟李家重新談起孩子的姓氏問題。李茗父母對準媳婦提出孩子隨母姓的要求斷然拒絕,認為這樣的要求簡直是“天方夜譚”:“既然是娶媳婦,孩子除了姓李還能姓什么?這種要求太過分了。我們情愿他們分手,也不要孩子隨母姓!倍钴硎荆骸拔覀儍扇苏嫘南鄲,對孩子姓氏倒無所謂,主要是長輩們觀念上放不開。但礙于男人的面子,心里肯定有些疙瘩!弊詈螅涍^家人多方做工作,張爺爺才無奈放棄。不過這成了老人的一大痛事。
事情已平息,但張平郁悶了。她知道婚姻法并沒對孩子的姓氏作嚴格界定。她覺得自己跟李茗在法律上是平等的,按理應享受孩子隨母姓的“待遇”,可實際做起來,為什么這么難?男女為什么在姓氏問題上平等不起來?
事件二:姓以稀為貴
在寧波南站附近上班的張先生,孩子出生后,主動放棄給孩子冠父姓,要求孩子隨女方姓。因為自己的張姓在全國屬大姓,太普通,而妻子的姓氏非常特別,少而新鮮!靶帐现皇且粋符號,只要好聽特別就可以。男女平等嘛,現(xiàn)在的人對這些老傳統(tǒng)都能看得開,哪個好聽就用哪個。名字特別一點,容易給他人加深印象,而且,一些少見的稀有姓氏近乎絕跡,更需要大家保護!
調查:冠名權如何合理分配?
記者在網上作了一個隨機調查,被調查的絕大多數男性對此反應激烈,覺得子隨父姓天經地義,沒有任何商議的余地。為什么孩子都要跟爸爸姓?這一傳統(tǒng)正越來越多地受到女性的質疑。到底該怎么來分配下一代的“冠名權”,成了一個值得探討的話題。
●合姓型
采訪中,不少人提議用復合姓氏,即父姓+母姓,這樣的解決方式也被很多家庭所接受。孩子仍然姓爸爸的姓,媽媽的姓則緊隨其后。這種別出心裁的方式也解決了不少“姓氏壓力”,有經驗的金先生說:“這樣既了卻了長輩共同的心愿,也表明了孩子是夫婦倆愛情的結晶,還能避免重名,一舉三得。
●組合型
孩子的姓氏用父母姓氏的一部分合成一個新姓氏,在甬城甚至全國都較少見。住中山西路附近的李先生家就是一個特例,他的兒子既不隨父姓也不隨母姓,而是父母姓氏的組合體。李先生妻子姓樓,兩人在姓氏上有同一個“木”字偏旁,經夫妻倆商量,決定把這兩個“木”字偏旁合在一起當作兒子的姓氏,F(xiàn)在,他兒子所用的姓氏就是新產生的“林”姓,父母雙方絕對平等。
專家:孩子成才是關鍵
寧波市社科院的儲嘉康老師發(fā)表了看法:《婚姻法》的相關規(guī)定體現(xiàn)了男女平等,否定了子女只能隨父姓的傳統(tǒng)。但“姓”是個非常“頑固”的文化現(xiàn)象,隨著獨生子女結婚高潮的到來,“爭搶”姓氏已成為一個社會問題,困擾著轉型期的部分家庭。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對姓氏寬容起來,畢竟孩子姓什么都是自己的孩子,最重要的是怎樣來把孩子培養(yǎng)成才。記者
朱靈君
責任編輯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