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小女孩偷走親戚家兩斤黃金首飾變賣揮霍
新華社廣州11月12日專電(周光華、肖文峰)
一名12歲的小女孩,在伙伴的慫恿下,竟然在短短不足一個月
的時間里,將其姨母家中多達兩斤重的26件黃金首飾偷了出來,變賣錢款后大肆揮霍。
11月8日晚上19時,廣東茂名博賀鎮(zhèn)居民黃某來到當?shù)剡叿琅沙鏊鶊蟀福Q藏在家中廚房門框上沿一個墻洞里的一布袋黃金首飾不見了,包括金項鏈9條,金手鏈4條,金手鐲3只,金戒指10枚,重1千克左右,市值10萬余元。
博賀邊防派出所民警在調(diào)查中發(fā)現(xiàn)一個重要信息:因父母出海捕魚,12歲的小阮長期借住在親戚黃某家中,最近一段時間,小阮和她要好的幾個同學花錢很大方,常!罢埧汀背燥垺T诒O(jiān)護人在場的情況下,派出所官兵對小阮及其同學進行了問話,小女孩們很快就講述了偷竊首飾的經(jīng)過。
今年國慶期間,上小學六年級的小阮在尋找表姐以前用過的書本時,無意中發(fā)現(xiàn)了姨母藏在廚房門框上沿一個角落里的小布袋,打開一看,全是黃金首飾。當天吃晚飯的時候,小阮把發(fā)現(xiàn)黃金首飾的秘密告訴了要好的同學小周,小周又將秘密告訴了讀初一的小黃。在小黃和小周的慫恿下,從10月10日開始,小阮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里,先后四次將姨母的首飾偷走變賣,最后一次竟然將所有首飾都偷了出來。
據(jù)掌握錢款的小黃說,4次變賣首飾的錢款約有12000元,小阮分到1000元左右,另有很少的一部分給了幾個知情的同學,其余的錢全部用于3人外出游玩、買衣服和化妝品等。其中,10月中旬小阮過生日時,小黃唆使小阮偷首飾出來變賣,換得現(xiàn)金3000元,請了10多名同學到博賀鎮(zhèn)“月半彎”酒吧慶祝生日,一次吃喝就花去現(xiàn)金1000多元。
案件告破后,博賀邊防派出所官兵立即對首飾開展了追繳,共追回變賣黃金手飾的贓款24100元,已經(jīng)熔鑄的黃金85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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