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審計署官方網(wǎng)站11月1日繼今年6月之后又公布了一份審計“清單”:國土資源部累計挪用資金6307萬元;國家測繪局收繳的418萬元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未按規(guī)定及時繳入中央財政專戶;中國工商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存在“問題金額”達101億余元。
審計披露出來的問題,再次讓公眾感到觸目驚
心。這兩年,“審計風暴”之強已經遠遠超出社會的期待。然而,就在公眾熱切關注審計過后的問責結果和整改進程時,一批又一批“問題單位”和“問題人物”卻依然故我,我們不禁要問:審計曝光為什么對“問題單位”和“問題人物”沒有震懾力?
從這兩年審計披露出來的問題看,相當一部分案件動輒留下的就是數(shù)千萬乃至數(shù)億、數(shù)十億元的窟窿,涉及國家部委、金融機構、各級政府?墒,迄今為止,又有幾個“問題單位”的高官為此引咎辭職,又有多少“問題單位”主動站出來發(fā)表整改聲明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又有多少“問題人物”受到處分或接受司法審判,又有多少窟窿補上了?如果對造成這些窟窿的“問題單位”和“問題人物”不能一查到底,如果沒有一個負責任的、禁得起公眾追問的處理結果,那么,審計曝光的震懾力能有多大?一旦審計徹底失去了震懾力,只怕更助長“問題單位”和“問題人物”的囂張氣焰。
今年年初,針對重大安全事故頻頻發(fā)生,造成群眾傷亡和財產嚴重損失的問題,溫家寶總理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以異常堅定的語氣表示,對已經發(fā)生的重大事故,要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嚴肅處理,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國家和人民負責。
重大安全事故要“四不放過”,審計披露出來的問題最起碼也應該做到“四不放過”———窟窿不補上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懲前才能毖后。審計出來的問題不能僅僅是曝曝光而已,因為國家和群眾的利益絕不能被恣意損害。
只有對審計出來的問題,監(jiān)管部門和司法機關及時介入,“高高舉起,重重打下”,抓住不放,一查到底,嚴肅追究責任,才能對“問題單位”和“問題人物”產生強烈的震懾力。(成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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