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亂的頭發(fā)、顫抖的雙手、閃爍不定的眼神———去年8月,一次交通事故中,汽車被積水淹沒,妻子和兒子被活活淹死,31歲的齊勝精神幾乎要崩潰了……
經(jīng)過半年的心理治療后,齊勝的病情終于稍有好轉。可是,這時另一種痛卻又涌上了他的心頭:如果瓦房店有關部門做好分內(nèi)工作,妻子和兒子也許就不會死。今年
8月,齊勝下定決心要將瓦房店市城鄉(xiāng)建設局、交警大隊、市政設施管修處三部門同時告上法庭。目前,瓦房店市法院已正式立案。
去年8月23日凌晨,瓦房店下起了大雨。在普蘭店做貨車司機的遼陽人齊勝駕駛著一輛重型卡車從黑山返回大連。當時,車上載著他28歲的妻子劉洪杰和5歲的兒子齊欣特以及另外一名裝卸工。當日下午1時30分左右,當齊勝駕駛的卡車行駛到瓦房店市長春路的“南兩孔橋”時,因橋下積水太深,發(fā)動機突然進水而熄火了。這時,大卡車突然開始不由自主地順著坡勢迅速滑向該橋的最低位置。據(jù)齊勝回憶,不一會兒工夫,卡車就滑到了橋下積水的最深處,積水將車輛幾乎完全淹沒,只有駕駛室頂蓋露出水面。
突然,前擋風玻璃被水擠破了,水流涌進了駕駛室,齊勝在慌亂中到處摸找親人,經(jīng)過了幾次努力后,仍然沒有找到妻子和孩子。他掙扎著從車窗里爬了出來,登上駕駛室頂蓋拼命呼救。經(jīng)好心人撥打報警電話,瓦房店市消防大隊官兵趕到后經(jīng)過近3個小時的尋找,終于將齊勝的妻子、兒子打撈上來?墒牵瑑扇硕家呀(jīng)不幸遇難了。
突如其來的打擊讓齊勝悲痛欲絕,不久后,他不得不辭掉了工作回家休養(yǎng)。今年8月,齊勝來到瓦房店市法院,起訴瓦房店市城鄉(xiāng)建設局、交警大隊、市政設施管修處。但瓦房店市法院認為起訴的內(nèi)容是一起意外死亡事件,作出了不予受理的裁定。齊勝又向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大連市中院認為,齊勝上訴有理,終審裁定由瓦房店市法院審理此案。9月21日,瓦房店市法院進行立案。
代理本案的杜連成律師表示,在瓦房店市內(nèi)的這條主要交通道路上,積水竟能達到3米多深,而且沒有設置任何警示標志,這本身就已經(jīng)構成道路交通的“陷阱”,暗藏重大事故隱患。三被告作為瓦房店市主管城市道路、橋梁、交通安全、市政設施的日常監(jiān)督管理、維修養(yǎng)護的行政機關、職能部門,有責任、有義務確保瓦房店市區(qū)域內(nèi)的道路、橋梁、交通、市政設施的完好、安全、暢通。但三部門在明知南兩孔橋下每逢下大雨都要發(fā)生嚴重積水,直接妨礙車輛正常通行的情況下,長期無動于衷、疏于管理、放任自流,最終導致了悲劇的發(fā)生。
為此,齊勝請求法院判決瓦房店市三部門賠償其死亡補償金、喪葬費等費用合計196647.2元,并負擔本案全部訴訟費。
( 遼沈晚報 李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