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wǎng)石家莊9月2日電(記者
李俊義)初中年級教科書上,因一則課文涉嫌為某種相機做廣告引發(fā)爭議。一些教師認為,因為教材是一種特殊的讀物,通過宣傳某種產(chǎn)品引起孩子們的興趣,這種做法是不合適的。
引發(fā)爭議的教材是初中英語教材第三冊,該書是由中國人民教育出版社與英國朗文出
版集團有限公司合編,并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經(jīng)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2002年審查通過。在該書第54課“網(wǎng)上購物”的課文中,講述了一名日本女中學生來中國旅游的故事,女學生到達中國后想買一臺數(shù)碼相機,經(jīng)過上網(wǎng)查看廣告,選中了某品牌相機。她征求父親的意見,父親比較了各種相機的信息后,認為女兒的選擇是明智的。因為這種品牌相機確實“物美價廉”(原文為This
camera seemed to offer the most at the best price)。
通讀這則課文,多次提及這種品牌相機,并多次給予正面評價。同時,在文章上部的顯著位置,還配有一部相機的照片,可清楚地看到品牌商標。據(jù)此,一些商家認為這篇文章是在為這種相機做廣告。
一位廣告界人士認為,在報刊上,人們常?梢钥吹揭恍┤宋飳TL和通訊類的稿件,此類新聞不像新聞、廣告不像廣告的有償形象稿件,被稱為“軟廣告”。在這篇課文中,品牌與文章內(nèi)容并不緊密貼合,事實上,依他看來,把它換成其它任何一種產(chǎn)品也不會影響文章的意思。因此,他認為,這篇課文很難逃脫為這種相機做廣告的嫌疑。
有廣告嫌疑的課文該不該進初中教科書?教育界有關人士認為,中學生是將來的購買主力,課文中出現(xiàn)產(chǎn)品宣傳,對學生的影響是無法估量的。這種影響是潛移默化的,同時又是效果明顯的。因為大部分學生相信書本里的都是“真理”,課本的真實性是不容挑戰(zhàn)的,而不會認為這是廣告。因為這篇課文,可能會決定他們現(xiàn)在或是將來,這種品牌是他們購買相機時的唯一選擇。而對其它品牌的相機來說,則有失公平。一些家長也認為教科書上有這類文章不應該,但認為只要和內(nèi)容一致,他們并不會計較。
一些中學教師認為這種做法不合適。石家莊市某中學一名中學教師說,教材這樣編寫,本意可能并不是為某種品牌做廣告,但是客觀上卻起到了為這種相機做宣傳的效果。對于一個思想還未成熟的孩子來說,會不加辨別地認為這種產(chǎn)品確實是最好的,而這樣做是不合適的。(完)
特約編輯:yxch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