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一對男女大學生同在北京一所高校就學并相愛。男青年駱鵬以女友邵亞潔為誘餌,在7年時間,先以各種名義向某公司經(jīng)理借錢,然后便是敲詐勒索,涉案金額達30多萬元。
1996年9月,年僅20歲的駱鵬考入北京某高校,一個月后與漂亮女同學邵亞潔一見鐘情。后來駱鵬發(fā)現(xiàn)某公司經(jīng)理陶某對邵亞潔關懷備至,
于是讓邵向對方先借3000元,邵亞潔剛剛表示反對,立即招來一通拳腳。從此以后,駱鵬便讓邵亞潔以種種理由向陶某借錢。陶某則希望只要邵亞潔做他的情人,便可以滿足對方的要求,前后借款達十余萬元。
邵鵬胃口越來越大,經(jīng)過一番設計,由邵亞潔出面,先誘使陶某在學校招待所里與邵亞潔一起赤身裸體,隨后進行敲詐。陶某被逼無奈,事后以20萬元現(xiàn)金息事寧人。今年4月底,駱鵬再次使出毒招,通過電腦制作陶某與邵亞潔的裸照,并用手機短信告訴陶某,若不給錢,他們將向司法機關檢舉。陶某最后選擇向警方報案。在警方安排下,陶某通過手機短信與駱鵬幾番討價還價,最終表示以23萬元的價格買斷駱鵬手中的照片。
5月12日晚7時,在南三環(huán)邊的某飯店里,交易雙方坐在了一起。陶某將錢箱推給駱鵬。駱鵬打開錢箱,撫摸著箱內(nèi)鈔票發(fā)誓:今后不再以此事敲詐陶某,并將手中所有的復印件交給了陶某。就在駱鵬提起裝滿23萬元現(xiàn)金的皮箱走出飯店門口時,被守候的朝陽公安分局的民警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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