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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管道搶修現(xiàn)場。蘆智峰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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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報訊
昨天早晨8時許,永平路上的一處燃氣管道被一家施工單位挖斷,導致煤氣泄漏,致使李滄區(qū)勝利橋以北大面積停氣。記者從市泰能集團了解到,最近一段時間,地下管道頻頻被挖斷。今年以來,市區(qū)已有18處燃氣管道被施工單位挖斷,影響了不少居民的正常生活。
與此類似,供水管道也沒有逃脫厄運,直徑超過300毫米的供水管道也已被挖斷了17次,其中李滄區(qū)一家單位在施工時,將一條向市區(qū)供水的主管道挖斷,自來水集團的人員花了近6個小時才止住了水。在這些事故中,損失的水量接近十萬立方米。
按理說,施工單位在進行道路施工時,應當?shù)焦┧、供氣等單位了解地下管線的情況,但據(jù)了解,雖然今年道路施工很多,但很少有單位主動去了解情況,這也難怪出現(xiàn)地下管道頻頻被挖的現(xiàn)象了。
記者在采訪中還了解到,對于挖斷管道的施工單位,沒有相應的處罰措施是導致施工單位野蠻施工的主要原因。據(jù)介紹,施工單位在挖斷地下管道后,地下管道的產(chǎn)權單位一般要求施工單位賠償必要的損失,但索要賠償并不是件容易的事,都得求著他們。有些施工單位很自覺,但大多數(shù)卻一拖再拖,有些最后便不了了之,而因挖斷管道給國家造成的損失最后只能由供水、供氣等部門承擔。在這種情況下,施工單位在進行道路施工時便很少有顧忌。(記者蘆智峰)
給地下管道撐把“保護傘”
青島晚報湖南長沙一條供氣主管道被挖破,上千市民不得不緊急疏散;廣州地鐵施工鉆破供氣管道,數(shù)萬市民被緊急疏散;哈爾濱一處供氣管道被挖斷,數(shù)千居民生活受影響……這是國內(nèi)近幾年發(fā)生的比較嚴重的事件。所幸的是,在青島,雖然每年供水供氣管道被挖斷的次數(shù)不少,但還沒有出現(xiàn)惡性事故。但我們不能因此就得過且過,地下管道頻頻被挖的現(xiàn)象必須引起重視。因此提出三個建議,提請有關部門參考:
一是健全法規(guī)。通過立法來確定施工單位的責任問題。不少施工單位保護地下管道的意識淡薄或者存在著僥幸心理,在沒摸清地下管道的情況下就施工。希望有關部門出臺相應的法規(guī),以便對破壞地下管道的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二是設立“關卡”,在道路施工審批過程中,應有一個部門專門負責審查施工單位對地下管線的了解情況,在施工單位不完全了解地下設施的情況下,將得不到施工許可的批文。
三是建立制度。市政建設應當建立安全“問責制”,這種制度既是對其自身的監(jiān)督和約束,也是對社會負責任的體現(xiàn)。問責制的建立可以促使施工單位更加嚴格地規(guī)范自己的行為,同時,也使相關的審批部門更加嚴格地把好審批的關口。記者蘆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