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家事多變,小琳依然不忘學習,她把木板架在箱子上堅持寫作業(yè)
【引子: 8月26日下午,梅州興寧市寧塘鎮(zhèn)某村的婦
女主任吳嬸冒雨來到小琳家,送交興寧市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判決書。小琳今年只有13歲,剛從小學六年級升上初一。她怯怯地叫了一聲“吳嬸”,就不再言語了。當吳嬸把刑事判決書交給她時,她雙手緊緊拽著,呆了很久,慢慢流下眼淚。
記者看到,這份刑事判決書是在今年7月7日出具的,在法院認定的部分,有一小段這樣的文字:張某(小琳的繼父)無視國家法律,利用繼父女關系,采用威脅手段奸淫幼女,已構成強奸罪。
在這份刑事判決書里,張某被判了有期徒刑8年,而將張某送進監(jiān)獄的正是年僅13歲的小琳。小琳告訴記者,因為告發(fā)了禽獸繼父,母親認為她破壞了自己的幸福,已于半年前離家出走,把她、哥哥和60多歲的奶奶丟下不管!
兩年來的噩夢 “再叫,我殺死你全家”
小琳出生于1991年12月,1998年4月,父親突然死于急性肝炎。同年冬,年近40歲還沒有結婚的張某倒插門,成了小琳兄妹的繼父。
噩夢始于2002年5月的一個星期天上午。
小琳回憶那天的情形時忍不住顫抖起來。她說,當時母親和哥哥都不在家,張某讓她到村里的小賣部去買包香煙。回來后,在她遞煙時,張某一把拉住她用勁往床上拖,小琳又驚又怕大聲叫了起來,張某把她按在床上威脅說:“再叫,我殺死你全家。”小琳苦苦哀求,但是張某還是脫光了她的衣服……
小琳的奶奶告訴記者,那段日子小琳晚上經(jīng)常做噩夢,常常在夢中嚇醒,然后就偷偷地流眼淚。
殘暴的繼父 奶奶哥哥屢遭其毒打
小琳對張某的恐懼并不是沒有原因,調查中,她的奶奶和哥哥都說起自己被打的遭遇。
1999年2月的一天,張某和母親帶著兄妹倆去地里除草,哥哥小強干活慢了點,張某一邊責罵一邊伸手抓住他的頭發(fā),把他從山地的上梯扔到下梯。小強說,有時張某連奶奶也打。
去年7月,小強又被張某打得鼻血直流,奶奶實在氣憤不過,便領著兄妹倆到村委會反映情況。張某得知后,用繩子將小強雙手反吊在梯子上毆打,小琳也挨了毒打。第二天,張某要把奶奶趕出家門,并把糧倉鎖起,煮熟的飯也不讓她吃。多病的奶奶只好借米借鍋另起爐灶。
小琳說,自從張某來了后,“那個女人”(指她的母親)就一心都在他身上了,張某打她和奶奶,“那個女人”還在一邊幫手。5年多來,張某和“那個女人”只給兄妹倆買過一套衣服,近一年多來,張某買回來肉,“那個女人”一直都是端開兩個人吃,不讓他們兄妹吃。
冷漠的母親 見女兒受辱轉身離開
采訪中,小琳都是以“那個女人”,甚至以“那個臭女人”來形容親生母親劉某。陪同記者前往采訪的興寧市寧塘鎮(zhèn)派出所經(jīng)辦該案的民警張偉泉道出了原委。
原來劉某除了經(jīng)常打罵小琳之外,還多次縱容張某的獸行,看到小琳被張某強奸時,竟然不阻止。
2003年2月的一天晚上,小琳肚子痛睡不著,張某串門回來發(fā)現(xiàn)小琳房里還亮著燈,就叫小琳起來跟他和母親一起睡,小琳十分無奈地跟了過去。第二天一早,母親起床到屋門口的水井旁洗衣服,張某見有機可乘,強行剝光小琳的衣服……
小琳雙手亂拍床板,故意弄出響聲以引起母親的注意。母親聽到響聲后走進房里一把掀開被子,看見赤裸的丈夫正壓在女兒身上,但令人不可思議的是母親只說了一句“不要壓在女兒身上”,就轉身離開……
這事之后,小琳開始以“那個女人”來代替對母親劉某的稱呼!斑B自己的親生女兒都不保護,我還能叫她什么?”小琳說。
覺醒的女兒 不堪侮辱派出所報案
去年下半年,小琳轉學到外婆家所在鄉(xiāng)鎮(zhèn)的小學,暫時擺脫了張某的糾纏。今年上學期,小琳回到家鄉(xiāng)的小學上六年級。
小琳為了不再遭受侮辱,有意識地避免單獨與張某在一起。張某開始無故毒打小琳。今年3月29日,他強迫小琳跟著去山里撿柴。小琳不愿和他一起去,馬上招來毒打。后來又以不繳學雜費相威脅想迫使小琳就范,但小琳卻越來越倔強。小琳告訴記者,她實在受不了張某的騷擾,決定按照看過的法制書籍找有關部門,準備將禽獸不如的張某繩之以法。
小琳叩開村婦女主任吳嬸家的大門,在其陪同下到派出所報了案。4月6日晚,興寧市刑警大隊民警和派出所民警將張某抓獲。寧塘派出所所長陳展輝告訴記者,在審訊中,張某承認了強奸小琳的事。民警的調查表明,在張某倒插門以前,就曾多次強奸幼女。
瘋狂的母親 暴打親骨肉卷財出走
采訪中,記者表示了希望能夠找到小琳的親生母親劉某聊聊的想法。小琳說:“那個臭女人說我把她老公送到牢房,把我們打了一頓后就走了!
劉某是在張某被抓后的第三天晚上,得知是小琳將張某送進派出所的。周圍的鄰居形容說,劉某聽完之后,神情近似瘋狂,她咆哮著踢開小琳和她奶奶的房門,跳上床,拖起正在睡覺的小琳和奶奶拳打腳踢,折騰了近半個小時才住手。
第四天,劉某一聲不吭收拾自己的東西離家出走。據(jù)鄰居羅奶奶反映,此后不久,劉某也回來一次,把家里幾乎所有屬于她買的,又能帶走的東西都帶走了,小琳上學用的自行車也被她騎走了,此后她再也沒回來過。
(為保護未成年人,小琳的名字系化名。)
受害女生的生存困境 沒飯吃怎能讀書?
記者了解到,小琳是一名很優(yōu)秀的學生,成績名列前茅,小學六年一直擔任班干部。這次升初中考試,她的成績是全年級第三名。不過她正面臨著失學的可能。據(jù)介紹,初一學生一個學期的學雜費是300多元,這個沒有任何收入的家庭根本無力負擔。
記者:馬上要開學了,你覺得你媽媽會回來供你讀書嗎?
小琳:不會回來的,她心中只有她老公,從沒關心過我們,就是回來了也肯定不會理我們的。
記者:那你今后怎么辦呢?
小琳:我會認真讀書,我相信能考上大學。
記者:你哪里有錢讀書呢?
小琳:聽說成績好的學生可以向政府貸款。
記者:你讀書去了,誰養(yǎng)你?沒有飯吃怎么辦呢?
小琳:我會在讀書的空余時間去除草種糧食。
(譚林 羅偉義 劉文東)
編輯:宋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