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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發(fā)布禁令 劃定法官當事人律師關系“底線”
青島新聞網(wǎng)  2004-08-18 14:49:23 法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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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記者 孫慧麗 通訊員 劉玉民) 從今天開始,有“接受當事人及其律師請吃 、為當事人介紹律師”等行為的法官將被撤職、開除甚至追究刑事責任。今天上午9點30分,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向社會公布了《關于規(guī)范法官和當事人及其律師相互關系的六條禁止性規(guī)定》,加強對法官的約束和管理,構筑法官
和當事人及其律師間的“隔離帶”,劃定法官和當事人及其律師在訴訟活動中相互關系的“底線”。

  北京市高級法院公布的“六條禁令”包括,嚴禁法官接受當事人及其律師的請吃、請托、錢物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支付;嚴禁法官向當事人及其律師泄露合議庭評議、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的具體情況及尚未決定與宣判的裁判內(nèi)容;嚴禁法官違反回避規(guī)定,審理與本案當事人及其律師有親朋、同學、師生、同事等關系的案件;嚴禁法官參加由當事人及其律師出資的各種非公務活動;嚴禁為當事人介紹律師和為律師介紹代理案件;嚴禁法官私自單獨會見當事人及其律師。據(jù)悉,這是貫徹落實最高法院、司法部《關于規(guī)范法官和律師相互關系維護司法公正的規(guī)定》的重要舉措,將更加有利于加強法官隊伍廉政建設,維護司法公正,樹立司法權威。

  據(jù)法院的有關人士介紹,市民如有發(fā)現(xiàn)違規(guī)法官,可以在工作時間撥打舉報電話向法院的紀檢監(jiān)察部門舉報。凡是經(jīng)過查證屬實的,法院承諾將嚴格按照《規(guī)定》處理,并及時給舉報者以答復。其中部分舉報電話是:北京市高院:65290467;北京市一中院:68635255;北京市二中院:6765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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