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晚報訊
由于學生在家長考核中沒達標,1200元家教報酬變成了600元,雖然早有約定,海洋大學的黃強還是感到很委屈。
7月初,經(jīng)中介介紹,黃強給家住浮山后四小區(qū)的一名初一男生當數(shù)學家教。昨天是付酬的日子,由于學生在
家長的測試中只得了64分,沒有達到70分,黃
強只拿到了一半的報酬。黃強告訴記者,家長和他確曾口頭約定,教滿1月由家長出題測試效果,60分以下則自動辭退,及格但不滿70分給一半報酬,70分以上才給全額報酬,當時自信的黃強并未反對。
黃強說,他每天兩次往返,每月僅路費就要一百多元,一個月只休息4天,對工作他問心無愧。學生沒有達標,除了基礎(chǔ)較差之外,家長出題偏離輔導內(nèi)容也是重要的原因。
孩子的家長陳女士告訴記者,以前請過3個家教,花費兩千多元錢也沒有明顯的效果,作約定也是出于無奈,只是想激勵大學生教好孩子。她表示,只要孩子在開學后的期中考試中達到70分以上,她仍然會將剩余的一半報酬付給小黃。
從事家教中介的徐建告訴記者,以前家長給孩子請家教都是按時付費,從今年開始家長特別在意家教效果,往往在最后以考核來衡量報酬,雖然事先有口頭約定,但仍經(jīng)常引起一些不愉快。他建議學生做家教時,最好能和家長簽一份具體的協(xié)議書,具體規(guī)定考核的方式和內(nèi)容,這樣在整個輔導過程中心里比較有底,而家長則不能完全以測試成績來衡量家教的工作,應該綜合考慮。
特約編輯:張慶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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