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9時30分,重慶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將開庭審理“川東北氣礦12·23特大井噴事故”中的6名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相關責任人。昨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派專員抵達重慶市萬州區(qū)參與旁聽。
央視全程錄播
昨日上午,記者來到位于萬州移民新區(qū)五橋區(qū)的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公告
張貼在法院門口。今日開庭在該院第一審判庭進行,可容納380人,中央電視臺將對庭審進行全程錄播。據(jù)該院人員介紹,參加旁聽的包括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特派專員,重慶市司法機關人員,被告人家屬及新聞媒體記者。對于此案的相關情況,當?shù)貦z察院與法院人員均保持沉默。而記者也暫時無法與6名被告人取得任何形式的接觸。
部分遇難者家屬參加庭審
昨晚8時,記者與高橋鎮(zhèn)曉陽村三組村民張明軍取得聯(lián)系,在去年的“12·23”井噴事故中,他的父親、最小的弟弟、弟媳及其9歲的兒子不幸遇難。
對于此次開庭的消息,張明軍是從鎮(zhèn)政府領導那里得知的!斑@件事都快淡忘了,但是開庭的消息,又把這塊傷疤揭開了!”張明軍告訴記者,盡管及時拿到了相應的補償金,但他家仍然處于崩潰的邊緣:60歲的老母親因為此事受到及大剌激,至今還只能留在精神病醫(yī)院治療;弟弟的兩名孩子成了孤兒,寄住在自家,而他自己也未出去打工,整天發(fā)呆。今日的開庭,張明軍表示將前往參加!皩τ243名死者的家屬而言,這6人就是全被槍斃也不為過!闭f到這里,張明軍之前勉強保持的平靜語氣也變得激動起來。
記者了解,井噴事故中的部分遇難者家庭將于今日趕赴萬州參加開庭。
最小責任人僅24歲2003年12月23日,重慶市開縣高橋鎮(zhèn)的川東北氣礦16號井發(fā)生特大井噴事故,經(jīng)國務院事故調查組確定為特大責任事故后,重慶市公安機關于1月2日成立了專案組,對“12·23”井噴特大事故案立案偵查。
2004年1月10日,重慶警方將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王建東、宋濤、向一明等3人逮捕。1月15日,又依據(jù)相關法律對負有直接責任的吳華、吳斌、肖先素等3名犯罪嫌疑人執(zhí)行逮捕。
這6名對“12·23”特大井噴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犯罪嫌疑人分別是:四川石油管理局川東石油鉆探公司原副經(jīng)理、總工程師、公司應急指揮中心主任吳華;四川石油管理局川東鉆探公司鉆井二公司鉆井12隊原隊長吳斌;原錄井工肖先素;四川石油管理局鉆采工藝研究院定向井服務中心原工程師王建東;四川石油管理局川東鉆探公司鉆井二公司12隊原技術員宋濤;四川石油管理局川東鉆探公司鉆井12隊原副司鉆向一明。
川東北氣礦特大井噴事故的6名責任人中,年齡最大的41歲,最小24歲,均為四川石油管理局川東鉆探公司員工。
【重慶開縣“12·23”井噴事故】2003年12月23日,重慶市開縣高橋鎮(zhèn)的川東北氣礦16號井發(fā)生特大井噴事故,井內噴射出的大量含有劇毒硫化氫的天然氣四處彌漫,造成243人中毒死亡,2142人入院治療、65000人被緊急疏散安置。此次災難造成的直接經(jīng)濟損失高達6400余萬元。
責任編輯:趙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