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華社南寧6月28日電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崇左市人民法院28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日本籍“蛇頭”野口孝行運送他人偷越國境一案。法院以運送他人偷越國境罪,判處他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驅(qū)逐出境、罰金人民幣2萬元。
&nbs
p;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2003年8月,被告人野口孝行在日本受一名叫“加藤博”(身份不詳)的人的指派,到中國將兩名朝鮮人運送到南寧交給他人,然后由他人帶兩名朝鮮人偷越中國國境到境外后再到日本,并接受了50萬日元作為經(jīng)費。
2003年12月4日,野口孝行在日本受“加藤博”指派又一次接受了50萬日元作為經(jīng)費,以上次同樣方式,計劃將非法偷越中朝邊境進入中國的朝鮮人崔英、申春美接送到南寧后,交由他人帶領偷越中國國境出境后去日本。12月10日,野口孝行在南寧被公安邊防偵查員查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