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中新社報道 今天,北京市高級法院首次開庭審理了一宗涉案金額高達七億余元人民幣的涉外案件。馬來西亞航空公司及馬來西亞保險公司等五保險公司以馬航飛機遭受化學品強腐蝕受損為由,將中國化工建設大連公司等六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其各項經(jīng)濟損失共計八千多萬美元。
馬來西亞航空公司、馬來西亞
保險公司等六原告訴稱,二000年,中國化工建設大連公司購買八十桶8—羥基喹啉,出售給一印度公司,委托馬航承運。飛機抵達馬來西亞機場做中轉(zhuǎn)印度的準備時,發(fā)現(xiàn)該批貨物中的兩桶物品出現(xiàn)泄露,飛機由此嚴重受損。
原告稱,他們發(fā)現(xiàn)泄露物并非托運單上所寫的8—羥基喹啉,而是一種具有強酸性腐蝕化學物品——草酰氯。原告認為,由于被告方出示的是虛假托運單,且未將這批貨物加以固定,致使化學品發(fā)生泄露腐蝕飛機,飛機受損所引發(fā)的損失應由被告承擔。
原告今天還表示,經(jīng)過飛機制造商對飛機狀況的評估,認為修理成本大大超過飛機全額保險金的四分之三,據(jù)此推定飛機全損,F(xiàn)馬航及五家保險公司起訴貨物托運人、代理人、鑒定人、地面服務公司等,要求賠償其保險費及其他損失共計八千多萬美元。
被告之一中國化工建設大連公司則辯稱,原告在飛機受損后未讓被告趕赴現(xiàn)場進行查驗處理,所有關于損害的報告均是原告的一面之詞。被告方同時指,泄露事故是馬航不當裝載造成的,且馬航對事故的不當處理致使損害后果繼續(xù)擴大。
由于涉案金額巨大,且案情較復雜,此案預計將連審三至四天。(記者
于晶波)
責任編輯:孫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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