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5月25日電
湖南省首例強迫婦女賣淫致死案的10名被告人昨日在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一審宣判:被告人羅國盛犯強迫賣淫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被告人羅金橋犯強迫賣淫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另外8名被告人分別以強迫賣淫罪、拐
賣婦女罪、窩藏罪被判處無期徒刑至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并處罰金的刑罰。被害人父母獲得了一定的經(jīng)濟賠償。
據(jù)《長沙晚報》報道,法庭經(jīng)審理查明,2003年4月底或5月初,盧治平與在某娛樂城任保安員的黃志勇相識,應黃要求,盧答應從老家張家界介紹女青年到該娛樂城從事異性按摩服務。隨后,盧返回老家桑植,與在桑植縣澧源鎮(zhèn)租住旅社暗中從事賣淫和容留婦女賣淫的湖北鶴峰縣女青年鄧建華取得聯(lián)系,并通過鄧游說某美容美發(fā)中心的2名女服務員張玲(系化名)與鐘林到長沙賣淫。
2003年5月22日,盧與鄧等攜張玲、鐘林到達長沙。當天下午7時許,張玲與鐘林由盧送到某娛樂城從事異性陪侍、按摩、賣淫活動,鐘林與張玲在娛樂城保安員黃志勇安排下,于5月23日夜間分別自愿賣淫一次,各獲嫖資100元。但張、鐘兩人認為“娛樂城生意較差,客人出不起價”,要求盧為她們另找場所。
2003年5月24日,盧治平經(jīng)王軍(目前在逃)介紹,以1000元價將張玲轉(zhuǎn)賣給侯友成,以600元價將鐘林轉(zhuǎn)賣給羅國盛。
之后,盧、王、侯、羅一起乘出租車將兩被害人帶到長沙市雨花區(qū)高橋火焰文體商貿(mào)城一招待所后,盧、王即離去。侯先平、羅金橋得知侯友成、羅國盛收買姑娘的信息后,到招待所與他們會合。在招待所內(nèi),羅金橋向羅國盛建議對兩名女青年給予“教訓”,以便“管理”,侯友成當即表示同意。羅國盛即授意羅金橋“打她們一頓”。
5月24日下午,侯友成與侯先平共乘一臺摩的,羅金橋、羅國盛攜張玲、鐘林共乘一臺車到達東屯村9組周傳凱的租住處。到屋內(nèi)后,羅金橋出門找來一根不銹鋼管并折斷成兩截,與周傳凱喝令張玲、鐘林跪在地上。兩人分別持不銹鋼管打擊張玲、鐘林的背、腰、雙上肢等部位約5分鐘。當晚,羅國盛與鐘林同宿304號房,對鐘實施了奸淫;侯友成與張玲同宿305號房,企圖奸淫張玲,因張玲正在經(jīng)期而中止。
次日上午11時許,羅國盛、侯先平、侯友成、羅金橋和張玲、鐘林到達高橋友誼新村25棟1門4樓羅國盛的桑植籍同鄉(xiāng)租住處。吃飯后,張玲和鐘林均稱想回家,羅金橋即予訓斥,并責令兩女跪下脫去上衣和胸罩,幾人均圍觀羅金橋抽打半裸的兩名女青年。
當天下午5時許,張玲、鐘林進入一間臥室休息,兩羅與兩侯等人均留在客廳。張、鐘二人進房后爬上窗戶欲跳窗逃生,猶豫片刻后相繼跳下墜地。鐘林經(jīng)搶救無效于5月31日22時許死亡,張玲則摔成二級傷殘。(李廣軍
李性典 劉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