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湯南)
前天,記者從廣州市教育部門了解到,《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于日前正式頒布,該《意見》首次指出,國恥紀念日和傳統(tǒng)節(jié)日、重大歷史事件紀念日等都應該成為對未成年人開展思想道德宣傳教育活動的重要日子。此外,心理健康教育
也首次被納入德育工作范疇。
海珠區(qū)教育局思政科有關人士表示,一直以來,學校主要都是利用各種革命領袖、民族英雄、杰出名人等歷史人物的誕辰和逝世紀念日,建黨紀念日、紅軍長征、辛亥革命等重大歷史事件紀念日來開展思想道德主題宣傳教育活動,由于很難把握一個尺度,很少在一些國恥紀念日里開展活動。這一規(guī)定及其補充說明給予教育部門和學校一個更加明確的指導,有利于更好地進行民族精神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