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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去年有6名省部級官員因腐敗受到法律的懲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10日分別表示,依法懲處腐敗官員和力度在2004年將繼續(xù)加強。 這6名被判處的官員是:原云南省省長李嘉廷,山東省政協(xié)原副主席潘廣田,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院長田鳳歧,原河北省常務副省長叢?,原浙江省副省 長王鐘麓和中國建設銀行原行長王雪冰。他們受到的刑罰包括死緩、無期徒刑和12至15年監(jiān)禁。
這6名被判處的官員是:原云南省省長李嘉廷,山東省政協(xié)原副主席潘廣田,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院長田鳳歧,原河北省常務副省長叢?,原浙江省副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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