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為自己買下150萬元的人身意外保險后,高華將自己的“替身”殺死,讓妹妹高鳳到保險公司索賠。1月13日,這起轟動全國的殺人騙保案件在雙流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高華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高鳳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事件回放先買150萬元的保險
高華、高鳳二人是親姐妹,2002年下半年,被告人高華為騙取巨額保險賠款先后在多家保險公司為自己投保了8份保險單,涉及金額達(dá)一百五十余萬元。
之后,高華聘用一外貌與自己相似的外地來蓉打工人員為保姆,并到美容店做了與其差不多的發(fā)型,還把自己從內(nèi)到外的衣服都送給該女子穿上。
2003年3月15日晚11時許,被告人高華經(jīng)過精心策劃,駕駛一輛借來的紅色奧拓汽車將該保姆騙至成都市雙流縣九江鎮(zhèn)一村道上,乘其不備,用事先準(zhǔn)備的牽引錘猛擊該女子面部,致受害人多處挫裂造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隨后,被告人高華將自己的身份證、通訊錄等物放入死者褲包內(nèi),并用剪刀將受害人嘴上的痣剪掉,偽造成被告人高華遇害身亡的假相。
殺人后,被告人高華駕車逃離現(xiàn)場,慌忙中將車撞在附近公路的石墩上,致左小腿、下頜骨骨折,120救護(hù)車聞訊將其送至雙流縣醫(yī)院救治,高于次日凌晨乘出租車逃逸。
案發(fā)后,被告人高鳳在明知被告人高華未死的情況下,向公安機關(guān)提供虛假證言,并數(shù)次與高華聯(lián)系,幫助其掩蓋罪行。2003年4月21日,被告人高鳳在成都市一茶坊與被告人高華見面,欲提供資金幫助高華藏匿時,被一并抓獲。
■庭審現(xiàn)場攜手出庭:故作輕松掩飾惶恐
1月13日上午9時剛過,十多名扛著“長槍短炮”的記者就聚集在雙流縣法院內(nèi)等候案件的判決結(jié)果。11時40分,兩輛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警車駛來,后面一輛警車首先下來了兩名法警,過了一會兒,高華和高鳳才從車上依次緩緩下來,后面還跟著一名法警。
面對車前的“長槍短炮”,高氏姐妹定了定神,沉重的臉上換了一副輕松的神情任由記者們攝影攝像。
走在前面的高華將頭發(fā)高高挽起,梳得整整齊齊,在看守所黃色號衣里面是清一色的黑色打扮,黑色上衣透著絨光,碩大的燈籠褲腳上繡著花邊,戴一雙手套,穿著增高鞋,精心打扮的她面對鏡頭顯得十分注意自己的形象,但她臉色蒼白,不時皺起眉頭和進(jìn)行深呼吸,眼神迷茫,故作鎮(zhèn)靜后的惶恐暴露無遺。
高鳳穿一件陳舊的泥色毛呢長大衣和一雙陳舊的黃色保溫鞋,黑色褲子皺巴巴的,相對衣著光鮮的姐姐顯得黯然失色。但她要顯得鎮(zhèn)定些,畢竟她的姐姐是面臨著生與死的判決,而她只是“幫助”了姐姐一把。她緊緊跟在高華身后,她的右手緊握著姐姐高華的左手,安慰著恐懼的高華。
■宣判死刑
高華歇斯底里號啕大哭
“帶被告人高華、高鳳上庭!彪S著審判長一聲令下,高氏姐妹被押上法庭。她們向旁聽席上張望,然而,她們的父母沒有來,高鳳的丈夫也沒有來,旁聽席上,除了記者外,沒有她倆的任何親人。
審判長開始宣讀判決書時,高華一會兒皺眉頭,一會兒深呼吸,急促不安。
當(dāng)審判長宣布“高華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時,她的腿輕微地抖動了一下,臉色由白變青,全身都快要散架了的樣子,而高鳳眼角立即滲出了淚水。接著,高鳳被宣布判處10年有期徒刑。審判長問高華是否上訴時,她仍然否認(rèn)作案事實,并且忽然來了力氣,扯起嗓門歇斯底里地大喊:“我沒有殺人,我沒有殺人!”書記員記下高氏姐妹要上訴的意思表示后,讓法警將她們帶下法庭?墒歉呷A忽然失去了理智,吼叫著:“不,我不走,我就要死了,我不走,我還要說……”
■家屬反應(yīng)丈夫堅持高鳳上訴
當(dāng)晚,記者撥通了高鳳丈夫賀先生的電話,他告訴記者,他是當(dāng)天下午4時才知道判決結(jié)果的,對高華的判決他不想作任何評價,因為他恨高華,要不是因為高華,他們夫妻不會受牽連。
自從高鳳出事后,6歲的孩子向他要媽媽,他只好告訴不懂事的孩子媽媽到外地工作去了,因為他不想讓孩子心靈受到傷害。但他認(rèn)為高鳳是無罪的,即使有罪,他認(rèn)為判決過重,并支持高鳳上訴。
■新聞鏈接殺“己”騙保案時間表
2002年8月至2003年1月期間,高華先后在幾家保險公司為自己投保了累計一百五十余萬元巨額人身意外險種。
2003年3月10日,高華聘請與自己長相相似的婦女為保姆并將其“克隆”。
2003年3月15日,殺害保姆后出車禍住院,次日逃離醫(yī)院。
2003年3月17日,高鳳向警方要求盡快火化死者尸體,同時到保險公司催辦領(lǐng)取保險金事宜。
2003年4月21日,高華、高鳳兩姐妹雙雙被警方抓獲。
據(jù)北京青年報編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