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警方在開展治安專項整治活動中,對公共場所的管理理念和執(zhí)法方式,有新的轉變,由過去的大清查轉向精確打擊犯罪,由著重限制和取締轉向管理與服務并重,重在促進文化市場繁榮和服務業(yè)健康發(fā)展。這是江蘇省公安廳1月6日在部署開展旨在打擊黃賭毒娼犯罪的“清風行動”中,對全省公安機關提出的工作要求。
江蘇警方認為,掃除丑惡現(xiàn)象,絕不是為了限制人民群眾的正常文化娛樂生活;打擊犯罪、查處違法,也絕不是簡單地取締、關閉一批娛樂服務場所。
為此,省公安廳要求各地公安機關在行動中不搞全警參戰(zhàn),不搞全面清查,不搞普遍整治,做到突出重點,精確打擊黃賭毒娼犯罪活動,重點整治問題突出的街區(qū)、場所。對存在一般違法違規(guī)經(jīng)營行為的場所,原則上不搞停業(yè)整頓、關門取締等處罰;能局部整頓的,不搞集體停業(yè);確應取締的,要會同有關部門依法進行,堅決防止干擾廣大群眾正常的文化娛樂生活。沈?qū)m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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