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wǎng) 2003-11-16 00:00:00 人民網(wǎng)
前日,廣東省人事廳向各地下發(fā)了《關于深化廣東省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意見要求中小學校長實行任期制,在同一學校不得超過兩屆。 意見要求,改革和完善中小學校長的選拔任用辦法,推行中小學校長公開招聘、競爭上崗制度等,逐步取消中小學校的行政級別,堅持和完善校長培訓和持證上崗制度。中小 學校長實行任期制,校長每屆任期為4―5年,可以連任,但在同一學校不得超過兩屆!侗本┏繄蟆
意見要求,改革和完善中小學校長的選拔任用辦法,推行中小學校長公開招聘、競爭上崗制度等,逐步取消中小學校的行政級別,堅持和完善校長培訓和持證上崗制度。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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