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青島日報>>三版
原邢臺市副市長段鋼因受賄被判無期徒刑
2001年08月24日 01:49:01
據(jù)新華社石家莊8月23日電河北省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以受賄罪一審判處原河北省邢臺市副市長段鋼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沒收其個人財產(chǎn)7萬元,并追繳非法所得。

  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審理查明,段鋼在擔任邢臺市副市長期間,自1997年4月至2000年春節(jié),先后收受賄賂151萬元人民幣、5000美元和價值50余萬元的一套門市房。案發(fā)后,段鋼退還了部分款物。

 

 

發(fā)表評論】   關(guān)閉窗口    
  



 下一篇:

在崗職工工資水平差距較大
 

網(wǎng)站簡介 會員注冊 廣告服務(wù) 幫助信息 版權(quán)聲明 主編信箱

青島日報社/青島新聞網(wǎng) 版權(quán)所有 電話:86-532-2865859轉(zhuǎn)3059 傳真:(0532)2967606